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年产20万立方米预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白沙塘行政综****生态环境局**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971
传 真:076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立方米预制件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村委**塘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位于**市****村委**塘(地号:10-01693)中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预制件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604.47平方米,计划年产20万立方米预制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物料运输及储存粉尘、破碎及筛分磨粉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等。 生产过程中破碎及筛分磨粉粉尘与物料混合搅拌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到的破碎及筛分磨粉粉尘与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联同物料运输及储存粉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主要通过厂区设置的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后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果园地灌溉。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搅拌机清洗废水及地板冲洗废水,经集中排到沉淀池沉淀,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中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搅拌工序和洒水抑尘。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措施可行,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以及采取减振、隔声和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降噪。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中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粉尘、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原料空桶交由供应商回收作为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废机油由维修单位维修结束后统一转移,后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