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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安装
需求描述:
5#7#8#号楼空调百叶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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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845.73 | 1(项) | ¥297,845.73 |
详见竞采文件
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施工期间需设置安全警示围挡,避免高空坠物;每日清理建筑垃圾,减少噪音扰民。
(一)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二)报价范围:竞采文件、补遗、答疑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
(三)本项目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费(含协调费等)、专业设备材料费、人工费、建筑设备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以及竞采申请文件、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等,并满足政策性文件的要求。
(四)本项目响应报价,响应人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若因自身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等,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且不再调整。
(五)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
1. 实际工程量应是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及其配套的计量规范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2. 工程量收方签证
(1)工程量签证原则:时间、地点、工作内容、施工部位、计算式等要素必须齐全;
(2)由采购人组织,施工方、釆购人现场代表,双方相关基建管理人员参加,签署收方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原则上签证一事一签,如合并签证,请附每一项使用部门原始确认资料;
(4)保证签证的及时性,工程完工后立即签证。
(六)潜在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供应商均应确认承包价已覆盖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得因现场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主张调整价款。因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成品损坏及其他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七)根据渝建【2015】420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本次竞采工程响应报价中不再计取检验试验费用。
(八)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响应人的响应总报价以及全费用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九)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采文件响应报价要求进行填报,且不得擅自更改随本项目一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项目。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
(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随进度款一并支付。
(三)根据工程月形象进度计划进行工程款支付,按当月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支付,竣工验收合格经监理人审核,并报采购人复核或采购人指定第三方单位审核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3个月)到期后支付剩余3%质量保证金(无息)。
(四)本合同最终的工程价款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或审计金额作为合同最终结算金额。
(五)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以最后一次审定金额为准。
(六)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