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县**镇来阳路5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林敏:0550-****15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公司 | |
| 地址 | **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郝晓敏、易永婷:199****8211、182****6390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0日08时30分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壹亿零伍佰伍拾柒万柒仟柒佰元零壹分 (****77700.01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胡立福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134********14546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5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集团****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壹亿壹仟肆佰贰拾柒万零柒佰零玖元贰角捌分 (****70709.28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黄正光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134********15272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日历天) | 5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县****公司、**县****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壹亿壹仟伍佰伍拾柒万叁仟肆佰柒拾陆元叁角肆分(****73476.34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 郭号号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津132********04445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54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4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80%执行,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257200元 ;专家评审费 20245 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公司,地址:**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郝晓敏,联系电话:199****8211。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地址: **路与双拥路****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 孙刚 ,联系电话: 0550-****650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分排名。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