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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21日我局受理了******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银培露
联系电话:0830-****062
通讯地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号
邮 编:646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 | **市**县金兰街道王堂村二组110号 | **** | ******公司 | 2026-7-21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