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利用好中缅首次勘界会议楼旧址,推动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传承与弘扬,现依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相关文物史料,诚邀社会各界机构与个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与中缅勘界相关的文物。包括当时勘界所用的图纸、仪器、工具等各类实物。
(二)与当时勘界相关的文献资料。包括当时勘界相关的照片、新闻报道、书信、研究文献等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提供人需保证藏品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争议,并对该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藏品持有人所提供的藏品在未收到我局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藏品持有人需填写《藏品征集信息表》(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须按规定程序完成专家鉴定、评估、报批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对鉴定评估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藏品,按照相关程序退还。
三、征集方式
在充分征求文物史料收藏者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无偿捐赠、有偿征集、暂存借展、复制仿制等多种形式。
(一)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藏品。经专家审核评估后,符合入藏标准,我局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对于捐赠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二)有偿征集。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所有者愿意出让的文物史料,由我局组织专家鉴定、评估、议价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进行征购。
(三)暂存借展。对持有人暂不愿捐赠或出让,但具有较高展示和研究价值的文物,可与我局签订暂存借展协议,由我局负责保管和展示。
(四)复制仿制。对于持有人不愿捐赠、希望自行保存的文物史料,在征求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我局请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复制仿制,原件安全归还。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政府办公大楼621室
六、联系电话:0692-****271
七、联系人:年老师
八、邮箱:****@qq.com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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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
来源:**文旅
整编:闫自平
二审:陈慧芳
终审:张琨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