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岗人居环境提质升效项目-长岗安置点(一期)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长岗人居环境提质升效项目-长岗安置点(一期)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
**县长岗人居环境提质升效项目-长岗安置点(一期)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502号企融国际大厦10楼1005室
投标报价:21.66%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自收到结算审核任务起60日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自 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出具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经招标人及主管单位审核通 过后,并且全部结算审核资料移交至招标人为止);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 日内至出具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薛健楠
联系电话:0551-****1304
监管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7717
公示期:2026年07月21日 至 2026年07月24日 17:30
二、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