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21 |
| 信息名称: | ****拟对**市**市****公司议堂镇鲜食毛豆加工项目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
| 文号: | |||
| 时效: | |||
《**市**市****公司议堂镇鲜食毛豆加工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经论证研究,拟对**市**市****公司议堂镇鲜食毛豆加工项目排污口(****公司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决定。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批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排污口概况
****公司排污口位于**省**市**市议堂镇南戴庄村邳睢路西侧、****公司东侧的陈楼大沟上(117.869420°、34.253192°),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设排污口,责任主体**市****公司,排入水体名称为陈楼大沟,污水入河排放方式为管道连续排放,不共用,排污口为圆形截面(直径0.25米、截面面积0.049平方米),排污口所排污水经陈楼大沟排入北彭河**农业用水区。
二、排放要求
****公司排污口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B标准、《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水田作物标准(全盐量执行非盐碱地区标准),从严取值,其中污水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40.0mg/L,氨氮≤3(5)mg/L、总氮≤10(12)mg/L、总磷≤0.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mg/L、悬浮物≤10mg/L、全盐量≤1000mg/L,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日执行括号内排放限值。污水汇入后的北彭河**农业用水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
三、排水影响
该公司新项目建成后全厂年排水总量约33.5472万t/a(1118.24t/d),主要污染因子总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42t/a、氨氮1.006t/a、总氮3.35t/a、总磷0.1t/a、五日生化需氧量3.35t/a、悬浮物3.35t/a、全盐量335.47t/a。
四、公示时间与告知事项
公示期:2026年7月21日-7月2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6-****9090
附件:**市**市****公司议堂镇鲜食毛
豆加工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