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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六座跨江大桥防撞性能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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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306.28 | 1(项) | ¥982,306.28 |
详见竞采文件。
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本工程竞采报价最高总限价为982306.28元,清单单价限价详见附件。供应商的竞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置的总价及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竞采处理。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本项目地处马桑溪长江大桥、大佛寺长江大桥、寸滩长江大桥、嘉悦大桥、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复线桥,按照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自身的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建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作为否决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报价。供应商未填入对应报价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的价格中。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填报,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竞采工程量清单一致,****委员会作否决竞采处理。
3、该竞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弃渣外运、夜间施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社保及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的赔偿标准不低于100万元/每人)、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交通组织费(含标志标牌、安全锥桶、交通协调等)、规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税金、缺陷修复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5、本竞采文件中所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6、结算原则:结算总价=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工程变更或新增工作内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清单结算价+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他费用。
交通组织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算。
详见竞采文件。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