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6〕247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建强乡村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育机构承接本年度培育任务。本次培育主要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和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开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基本条件
推荐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或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独立财务核算,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无不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二)热衷培训事业
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三)保障条件良好
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确保培训环境稳定。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四)管理水平较高
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占师资总人数不少于50%,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和培育。
(五)规章制度健全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培训工作标准化规范,构建全周期闭环服务管控流程。
(六)带动能力较强
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负面清单清零
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与培育主题相关的主营业务范围,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由县级出具证明材料。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具备申报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遴选,书面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内容包括:
1.《永**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包括机构简介、师资聘任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2.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
(二)评估认定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审定,确定拟入选培育机构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三)市级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申报时间
请按照本公告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5份)寄(送****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 0357-****342
邮箱:****@163.com
地址:****(永**行政集中办公区三楼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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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