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17日,****委托****承担 ******县奴拉赛铜矿选矿厂尾矿库扩容技改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县奴拉赛铜矿选矿厂尾矿库扩容技改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县,行政区划隶属**维吾尔自治区****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2 28 51.206 ,北纬43 44 44.415 。
建设规模及内容:现有工程尾矿库现状坝顶标高1333m,坝高32.1m,全库容81.8万m3,现状等别为四等,已建拦洪坝+排洪明渠、排水井+涵管等,回水方式为库内浮船。本次扩容技改后坝高47.1m,总库容210.6万m3,设计等别为四等,增加服务年限11.5年,改造排洪系统,完善安全监测及辅助设施等,总投资2350.1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姚璐
联系电话:189****610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茹玉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3****0521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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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