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干货、蛋类、豆类、调味品、粮油类)
2.配送范围:****分局16个独立食堂。
3.项目预算:一年预算金额:****000.00 元,两年总预算金额****000.00 元,按实结算。
4.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相关标准:应符合的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1)《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4)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2763、GB2762 标准;
(5)《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及其他相关标准;
(6)《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 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8)《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9)大米国家标准GB/T1354、食品安**家标准植物油GB2716;
(10)《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
(11)《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
(12)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投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需求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按质按量按时给采购人供货。
2.质量要求:
(1)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国****政府有关规定,投标人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2)投标人所供应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病死残剩产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有权不支付所有未付货款,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投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
(4)投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另外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家惯用图示。
3.按时送货:****采购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10%的货款。
4.每次配送完成后,投标人应将本次配送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采购清单、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投标人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投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投标人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协议期内投标人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的10%作为违约金。
6.退换货售后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的货款。
7. 应急情况: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中标人应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尽快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同时提供采购时明确标注价格信息的单据或小票。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达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协议期内中标人发生应急情况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
8.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投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9.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10.食堂物资采购遵循随行就市原则,中标人应每月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市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的,采购人提出书面警告,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情况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11.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配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接单人员、配送人员等)在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采购清单及相关质量要求
(一)采购清单
1.干货类
| 序号 |
产品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 1 |
香菇、木耳、海带、笋子、干豆角、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其他干货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家标准;包装完好、外表完整、无霉斑、无不良异味。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2.蛋类
| 序号 |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 1 |
蛋类 |
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3.豆类
| 序号 |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 1 |
豆类 |
符合GB2712-2014、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4.调味品
| 序号 |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 1 |
酱油、盐、鸡精、味精、醋、料酒、生抽、蚝油、调料、淀粉、酵母、糖、八角、桂皮、豆瓣酱、榨菜、腌菜等 |
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GB2763、GB2760标准。 |
毫升/升/克/千克/斤/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5.粮油类
| 序号 |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 1 |
大米 |
大米(包括但不限于:籼米、东北粳米、天然香米、优选丝苗米)等级:一级;最大限度杂质:≤0.25%;不完善粒:≤3.0%;黄米粒:≤0.5%;碎米总量:≤15%;水分:≤14.5%;色泽光洁,正常米香味,无异味;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 2 |
食用油 |
菜籽油、亚麻籽油、花生油等,要求非转基因一级压榨,常温状态下色泽透明,不浑浊,无悬浮物,气味芳香,无异味。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
升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 3 |
面粉 |
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三、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2)干货、蛋类、豆类、调味品、粮油类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供应的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提供优质的大米或是军粮。外观无霉变,无杂质。包装袋上必须有产品名称、营养成分、产品类型、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三分之二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大米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4)供应的面粉应质量达到 GB1355国家标准,无霉变,无杂质,一年内新粮研磨所制,可加工制作包子、馒头、米糕等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有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三分之二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面粉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5)配送的食用油应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黏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包装完好,外包装未受污染,无挤压变形,无涨袋,生产日期/包装日期距离收货日期时间应<2/3保质期,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识,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应标示食品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应清晰地表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符合GB 2716国家标准,不使用调和油,大豆油。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三、其他要求
(1)所有货品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采购人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2)★投标人须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投保金额不小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配送范围:****分局16个独立食堂。
2.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服务标准:一、配送及供货要求
1.交货地点:每天(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投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链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3.食材供应要求: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食材。配送时,投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每周菜谱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每周菜谱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4.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投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5.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不免除采购人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退换补责任)。
6.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7.运输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的运输人员和车辆相关相对固定。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车辆应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车厢内部卫生,避免交叉污染;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并遵守个人卫生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8.时间要求:配送车辆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食堂,确保货品的新鲜度。对于临时调整的需求,配送方应尽快响应,并与采购人协调好新的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合同约定,确定合适的配送频次。可考虑采用定期定量配送的方式,确保商品供应的稳定性。
9.投标人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投标人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0.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
11.投标人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及人员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投标人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12.投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投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13.交接查验
(1)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采购人(各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并在交接查验过程中配合采购人称重。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每次配送食品须投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投标人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管理部门及上级机构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交接凭证:每次配送食品由投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14.投标人有完善的商品可追溯系统:从进货渠道-分拣-上架-销售所有的追溯过程;能随时在电脑中查询任何环节。(提供追溯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数量确定: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1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食品(食材)存储需具备符合要求的固定场所,确保存储环境安全、卫生,实现食材可追溯。供应商应有固定仓库,确保食材有稳定的存储场所,可避免因“无
固定仓储场所”导致的食材随意堆放、存储环境不达标(如高温、潮湿、污染)等问题。
二、双方责任和权利
1.采购人:
(1)下订单:采购人向中标人订购的货品,须提前1天并在18: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2)对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最终决定是否使用。
(3)安排专人进行食材的接收和存储,确保食材卫生安全。
(4)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和时间支付相应货款。
(5)中标人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6)中标人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等),中标人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须保管好。
(7)中标人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及按照相应约定条款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
2.中标人:
(1)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配送。
(2)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和数量负责,确保食材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3)提供的食材品质及有效期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等。
(4)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食材配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配送食材不得掺杂补料或其他低质量食材。
(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的,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中标人应当为其承担采购人配送任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8)中标人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9)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11)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句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一旦发生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考核机制
1.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有权不支付当日所有货款,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
2.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未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如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4.因政策调整、采购计划变更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当予以理解、同意,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要求等。
5.考核办法
5.1.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5.2.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审**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算金额90%;75分(含75分)-80分的,采购人支付当月审**算金额80%;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所有货款。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3考核扣分不影响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不遵守约定或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中标人为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当日所有货款。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约定的数量、质量要求,若存在非采购人要求规格、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霉烂变质以及少斤短两的货物时,第一次采购人有权在4小时内与中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进行约谈,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第二次处以所送该品种总价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3.因中标人未按照约定的货物价格执行,出现私自随意提高配送价格,如采购人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定价单的价格,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第二次处以该品种总价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4.中标人应指定专人与采购人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因工作关系联络不上耽误采购人工作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5.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如要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中标人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中标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7.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 3 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定价方式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折扣率。
注:折扣率是指:采购人与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按确定的各类食材基准价进行折扣率结算。如投标人报价:八折即折扣率为80.00%,小米辣的基准价为6.8元/斤,即实际结算的小米辣供货价为:6.8*80%=5.44元/斤。
2.结算方式:(干货、蛋类、豆类、调味品、粮油类):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市场询价,直接采用****旗舰店上的最低价作为结算基准价,****旗舰店无此商品时,由双方协商参照其他电商平台最低价确定。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每月的货款将在确认后的单价基础上按投标报价的折扣率进行结算,供货期内价格折扣率固定不作调整。
3.由于投标人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货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价格虚高的,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第二次处以该品种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4.若采购人审计部门对本周期内供货价格有异议的,以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
5.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出具有效凭证与投标人协商,投标人须及时调整。
7.因季节性及天气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投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如遇到特殊情况,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签订补充协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否则,依法另行采购)。
二、结算方式
1.付款人:****分局
2.支付方式:自行支付
3.货款支付条件: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无特殊情况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所有货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给中标人。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次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于30****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注: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所有涉及财务的内容,如最终支付的金额应当以审计的结果为准。审**算金额须扣减当期发生的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投标人保证产品品质,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投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政府****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1)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8.因投标人原因需向采购人承担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尚不足以弥补对采购人所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予以追索。
9.本项目所有涉及投标人违约需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年度合同金额的10%。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