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我区拟在部分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及《**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安全利用类耕地属于限制建设区域,确需建设的应按规定进行论证。现就论证工作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区安全利用类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论证服务。
(二)项目需求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及技术规则要求,对**区约8500亩安全利用类耕地(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是否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进行专项论证。主要因土壤重金属(镉、汞、砷、铬)超标导致地类不安全。需收集汇总审查相关基础数据,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检测与评估、地类甄别、现状复核、限制条件评估、问题梳理、数据分析,提出土壤改良、安全利用技术路径及管控措施,形成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确保论证成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核。
(三)项目预算
本次按8500亩面积进行报价。实测面积不足8500亩,按照实测面积结算;实测面积超出8500亩,均按8500亩固定总价结算,不另行调整。
(四)项目交付时间及成果要求
按自治区及市级工作时间和成果提交等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论证有关国家规范、行业及地方规定,并通过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
二、采购方式
(一)采购形式
本服务采购采取公开采购形式,****小组对照评分标准对各入围供应商情况评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确定1家服务单位。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
(2)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5) 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农业或环境工程等领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递交或者邮寄材料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1日至27日(**时间8:00—12:00,15:00—18:00)5个工作日。
(二)接收材料地址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罗森,电话:181****2870,电子邮箱:lgnt321@163.com。
(三)报名提交材料
(1)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材料:若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受托人权限),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从业证明;
(3) 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4) 信誉及合规证明材料: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相关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记录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
(5) 报价表(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竞标总报价,格式自拟,****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 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能体现自身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类似业绩名称和承接时间及业主方名称,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实施人员计划、安全及质量承诺等)。
四、评审方式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在合格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以综合评审最终评分结果确定。若综合评分排名最高的单位放弃,则重新公开采购。
五、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服务供应商,****政府门户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