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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80139N | 建设单位法人:杨喜民 |
| 杨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风电场 |
| ****水口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 |
| 经度:109.421610,109.236610 纬度: 25.917200,26.1482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6 |
| 黔东南环表〔2024〕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72.2 |
| 8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8013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正****公司 |
| **科正****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科正****公司 |
| ****0115MA6GUWRB50 | 竣工时间:2025-10-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11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杨家庄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2、****风电场变~杨家庄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35.235km。 | 实际建设情况:1、杨家庄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2、****风电场变~杨家庄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35.366km。 |
| 线路全长增加88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1)变****电站内,施工结束后对间隔扩建场地进行平整。 2)线路工程塔基永久占地仅为铁塔4脚占地,永久占地少,且铁塔组立完成后,即对塔基进行平整恢复。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4)施工开挖时应做好表土剥离,待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分层回填。 5)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防止带油机械的油料泄漏污染土地。 6)待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临时沉淀池等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平整。 (2)植被破坏保护措施 1)本工程不涉及集中林区,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4m。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4)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划、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5)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6)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 7)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上树掏鸟以及其他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3)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禁止猎杀兽类、鸟类和捕蛇捉蛙,施工过程中遇到鸟类、蛇等动物的卵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通道畅通。 (4)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1)生态保护红线两侧立塔,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高塔架空走线、间隔立塔,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扰动。 3)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渣场、物料堆场、牵张场等临时工程。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利用原有小道采用驮马运送材料。 4)临时堆渣及时清运,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乱丢乱放。 5)生活污水利用租户家中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禁止排入生态保护红线。 6)严格遵守科学文明施工要求,禁止野蛮作业,工程车辆运输等应控制噪声及粉尘,减少施工漏油、工程污水对环境污染;严控区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外运至严控区范围外处置;加强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7)对工程占用的林地,在施工前办理相关林地征用手续,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砍伐、破坏征用范围外的林地。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植被恢复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8)施工期跨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挂线。 | 实际建设情况:(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已对间隔扩建场地进行平整。 2)通过现场验收调查,本工程塔基处已进行植被恢复。 3)已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4)施工单位已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 5)施工单位施****修理厂保养,不在施工区域保养。 6)施工单位已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 (2)植被破坏保护措施 1)本工程均采用高跨措施,减少线下林木砍伐。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已进行文明培训,约束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 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已进行文明培训,约束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已进行文明培训,约束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 5)施工材料均放置在塔基施工占地红线内,未随意占地。 6)施工单位已优化临时占地,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且选择在稀疏草地或空地设置。 7)通过现场验收调查,本工程已进行了植被恢复,线路下方及塔基处施工垃圾已进行清理。 (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已进行文明培训,约束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 2)施工单位已选用小型机械进行施工,未采用高噪声设备。 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已进行文明培训,约束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 (4)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1)本工程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本工程已采用高塔架空走线、间隔立塔,减少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扰动。 3)施工单位未在生态红线内设置弃渣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施工均利用原有村路进行运输。 4)施工临时建筑垃圾均未堆放在生态红线内。 5)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村镇民房处理。 6)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已进行文明培训,约束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 7)建设单位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施工均在征地红线内施工,已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8)施工期跨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采用了无人机挂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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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输电线路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达标 | 达标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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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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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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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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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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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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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