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质量,规范我市环评技术评审专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参考《生****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遴选
(一)遴选范围
拟进入我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专家,须依次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我局审核、网络公示等遴选程序,签署专家承诺书后,方可正式入选专家库。已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等部省级专家库的成员,可直接纳入**市专家库管理。
推荐单位范围包括:****学院(系、部)、科研院所、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人民政府。
(二)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严谨为行为准则。
2. 熟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要求。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兼有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环保相关职业资格者优先)并任职满5年(含),在本专业或行业领域中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4.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专家,经我局认定可放宽至70周岁)。
5. 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无信用记分。
6. 无刑事犯罪记录,无失信信息。
7. 未在党纪、政纪、行政处分影响期内。
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评审工作实际需要,可补充其他入库条件。
(三)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初审、我局审核、网络公示、签署承诺的程序进行:
1. 个人申报。申请人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向我局报送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四、其他事项”)。
2. 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 资格初审与审核。我局环****管理科根据专家行业类别,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对拟申请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初审;满足入库条件要求的,经专题会审议通过后入选专家库。
4. 网络公示。拟入选专家库人选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 签署承诺。经公示无异议的,签署《专家承诺书》(附件2)后正式入选专家库。
(四)动态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集中更新一次,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专家及时移出专家库。申请人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同步向我局报送《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及《专家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我局每年组织集中审核,开展动态更新调整工作。
二、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入库专家在参与我局及各派出机构组织的各项技术评审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 了解技术评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可要求提前查阅与该项工作有关的材料。
2. 工作中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可要求在技术评审工作的专家意见中记录不同意见。
3. 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4. 向我局提出改进技术评审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入库专家在参与技术评审工作中承担下列义务:
1. 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审工作,及时提出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在评审工作中贡献自己的智慧、专长和经验。
2. 严格遵守廉政相关规定。未经我局同意,不得以我局专家的名义出席与我局工作无关的技术咨询活动。不得收受影响客观、公正参与技术评审工作的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
3. 对于有保密要求的技术评审工作,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外界泄露技术评审工作的相关情况。
4. 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技术评审工作应主动提出回避。利害关系主要包括:曾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或技术评估的;与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存在亲属关系或利益关联的;持有相关企业股份或在该企业任职、兼职的;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客观公正的情形。
5. 在参与我局组织的技术评审工作中接受监督、考核和管理。
三、专家考核与管理
(一)考核方式
我局对入库专家实行评分制管理,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质量规范等方面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分。履职情况评价分为良好、一般、差3个等级,由参加技术评审会的环评编制单位、技术评估单位、环评审批部门和各派出机构等三名以上参会人员进行不记名评分,得分统计后进行公布。
专家年度平均评分低于60分的,暂停参与评审3个月;连续两年年度平均评分低于60分的,移出专家库。
(二)出库情形
入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并移出专家库:
1. 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2. 年龄超过65周岁,且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的;
3. 连续12个月内累计2次评分为“差”的;
4. 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有信用记分的;
5. 不公正履行专家职责,违反廉政、保密、回避规定的;
6. 未经我局许可,擅自以我局专家名义在外活动谋求个人利益的;
7. 除环评技术评审外,在其他生态环境领域担任专家被通报、约谈两次及以上的,或者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8. 由上级部门移出相应专家库的,**市级专家库一并移出。
9. 其他不适宜履行专家职责的情形。
因上述第3、4、5、6、7项等严重问题移出专家库的,应当进行公示,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推荐单位,自移出专家库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三)信息更新与监督
1. 专家个人信息实行动态更新,专家工作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化,应主动告知我局,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进行变更。
2. 我局负责对专家个人信息更新、出入库、考核进行留痕,相关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3. 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技术评估单位、环评审批部门等在技术评审工作中发现专家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我局相关科室及时反映。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与报送方式
1. 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www.china-eia.com)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系统网址https://thinktank.china-eia.com/EIAExpert/center/login)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2. 材料报送。在线提交后,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扫描为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
(1)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
(2)专家承诺书(附件2,须本人签名);
(3)身份证扫描件;
(4)职称证书扫描件;
(5)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业绩证明材料。
(二)附件获取
本公告附件(《专家入库申请表》《专家承诺书》)见公告下方。
(三)咨询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环****管理科。
联系人:田苗苗
联系电话:0511-****2865
咨询邮箱:****@163.com
(四)公示与发布
拟入选专家库人选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根据申请数量按批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步通过上述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解释权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附件:1. 专家入库申请表
2. 专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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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