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XM202****40006
项目名称:****大宗原燃料清底及搬倒司机业务项目
变更内容:该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1、此合同第三条“车辆要求、搬倒要求及考核标准”的第1条“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所在厂区区域制定的相关车辆排放标准制度,具有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保险、运输证、营运资质等相关手续,车辆状况及性能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及甲方运输要求”。
变更为“车辆由甲方负责提供,车辆必须符合所在厂区区域制定的相关车辆排放标准制度,乙方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2、此合同当中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的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的第1款“甲方负责指定乙方人员车辆的具体作业位置,妥善安排好乙方车辆施工。”
变更为“甲方负责指定乙方人员的具体作业位置。”
3、此合同当中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的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的第1款“乙方保证其车辆及人员的资质、证件齐全有效,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且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关于车辆保险要求(保险费自付)。乙方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司机的配备和培训。”
变更为“乙方提供的人员需经过甲方审核合格且具备有效的相应证件。乙方负责司机及相关清底人员的配备和培训。”
4、此合同当中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的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的第3款“乙方的进场人员、机械及车辆,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吃、住费用乙方自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合同履行,否则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变更为“乙方的进场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吃、住费用乙方自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合同履行,否则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要求不变,有问题请及时与业务单位联系,于浩 155****6370,欢迎广大意向投标单位积极参与!
****采购办
****大宗原燃料清底及搬倒司机业务项目合同内容的公示澄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