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江玲木业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辽宁-盘锦-盘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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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20

盘县环审〔2026〕14号

关于《****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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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经盘****分局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拟投资80万元在**县沙岭镇郑家村原有厂区内实施导热油炉改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厂区现有导热油炉房内设备(1台0.5t/h生物质导热油炉)拆除,安装一台2.5t/h生物质导热油炉为本项目生产提供热源。项目仅涉及导热油炉的扩建,厂区内其余建筑物、总平面布置、生产规模、公用辅助设施等均不变。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物质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3燃气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物质导热油炉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及小功率的设备,将产生噪声的设备置于封闭的厂房内,为了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大型设备及其电机的底座安装减振垫。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导热油炉灰渣及除尘器除尘灰袋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更换后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持有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单位上门清理收集后,直接运走处理处置,不暂存。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变更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生态****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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