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作如下澄清答疑:
1、招标文件P22中资信标评审中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交通设施工程(至少包含以下两项内容: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标志标牌标线)的得2.5分,满分 5 分。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管理部****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另外提供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标书代写
(1)请明确竣工材料为加盖甲方章评估结论为合格的专家评估结论表是否予以认可
(2)因2021年时间久远,部分地市公共**平台数据未同步更新到新平台,请问中标通知书上有招标代理机构及业主单位盖章,且提供该项目在公共**交易平台开****交易中心公章的完结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我单位本次申报业绩的建设规模、工程类别等条件均与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相匹配,相关资料附后,现就该业绩中标通知书盖章、公示佐证材料相关情况向贵单位咨询,恳请予以指导确认: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业绩材料中的中标通****管理部****交易中心见证章;若缺少对应印章,需配套提供公共**交易平台中标公示截图及网页链接。本业绩项目建设单****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府****机关,****管理部等九个职能部门,****管理部门****管理部,相关机构职能、部门设置官网截图附后。受政府基层单位印章管理规定限制,街道各内设科室均无独立公章,所有对外招标、签约等政务业务统一使用“****政府****办事处”公章,因此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在采购代理机构用印基础上可****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管理科室专用印章。 另外,该项目当年公示所用招投标平台,因政府机构职能整合、平台整体数据迁移现已停用,**台无法登录查阅历史公示信息,暂无法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对应网址链接。 为充分佐证业绩真实有效,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全套资料,同时额外附上项目甲方对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贵单位核查核验。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函询,恳请贵单位审阅相关情况,确认该业绩能否作为有效业绩予以采信,不胜感激!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世纪大道801****工业园)9号厂房3层
联系人:李庆延
联系方式:0550-****1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花园西路200号四号楼6楼610室
联系人:彭勇
联系方式:0550-****330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