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购房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构建适应经济环境的新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开发企业违规挪用预售资金,杜绝因资金链断裂引发项目烂尾等风险,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景秀家园建设项目1栋商业部分取得预售许可证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事宜通告如下。项目名称:景秀家园A区1号栋
预售栋号:1栋
项目开发企业:富****公司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许云字〔2026〕第(454)号。
商品房预售批准面积:批准预售面积为8013.43平方米,其中:住宅7528.11平方米、商业485.32平方米。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单位:****
****银行:****银行****公司富**支行
监管账号:240********014367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接受监管,并履行企业责任,在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主动向预购人告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预购人持项目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到银行存款,****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项目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时,项目开****银行出具给购房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原件),备案登记完成后退还。
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售楼场所现场要查验项目的“五证”(《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期开发的小区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的楼、栋是否为所购买的楼、栋,凡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都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商品房的所有款项(包含定金、首付款和尾款)均要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将购房资金存入开发企业私人账户和其他非监管资金账户。广大购房者要有风险意识,购房资金不存入监管账户就要承担损失风险,如在购房中遇开****银行监管账户的可向****举报。
如有疑问或需协调办理相关事宜请您与我们联系!
业务咨询电话:****07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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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