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税务代理项目 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
二、项目名称:****税务代理项目
三、实施地点: **市
四、项目概况:
按合同规定提供和履行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手续代办、税务资料整理、税务事项提示、纳税资料计算申报等涉税事项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详见比选文件。
五、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六、主要工作量
由响应人提供税务手续代办、税务资料整理、税务事项提示、纳税资料计算申报等涉税事项服务
注: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文件。
七、项目比选控制价:480000 元。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1.响应人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以领取响应文件截止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标书代写
(下列资质要求条件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3.响应人为依法成立的3A****事务所****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及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截图作为证明资料)。
4.响应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
5.响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6. 响应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响应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需提供附件二.非联合体承诺函)。
8.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三)。
9.未在比选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0.响应人若中选,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中选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选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选人。
11.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响应人须按照附件四的格式和要求提交《关于比选保证金的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该承诺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响应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响应单位须在公告登记的时间内在城轨采购网办理报名登记。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比选全流程操作,响应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www.****.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递交响应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十、若本项目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3名时,则本次比选失败。招标人分析比选失败原因,修正比选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相关比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比选失败,需申请改变比选方式或不比选的,参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电话:020-****4392;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31楼。
十二、****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om”、城轨采购网“http://www.****.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从 2026年7月 21日至 2026年7月28日 23时59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从下载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十四、登记及下载文件时间、地点: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开始日期: 2026 年 7月 21日。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截止日期: 2026 年 7月 28日 23时59分标书代写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地点:城轨采购网。
十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1.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0时30分。
2.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0时30分。
3.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花地大道中66****广场**26****中心开标 1室。
4.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10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联 系 人: 钟工
联系电话:185****7763
****公司
二○二六年七月
附件一:
响应申请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税务代理项目 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选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选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八、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文件经济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非联合体承诺函
非联合体承诺函
致:****
关于********税务代理项目比选文件中的要求,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不以联合体响应。
特此声明。
响应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1 |
****公司 |
| 2 |
******公司 |
| 3 |
翰威特****公司****公司 |
| 4 |
******公司 |
| 5 |
**市定江康宇有色****公司 |
| 6 |
**华群****公司 |
| 7 |
**市财峰****公司 |
| 8 |
广****公司 |
| 9 |
**市****公司 |
| 10 |
**市**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 11 |
****集团有限公司 |
| 12 |
**市腾****公司****公司 |
| 13 |
星展****公司 |
注:以发布公告前的最新名单为准。
附件四:关于比选保证金的承诺
关于比选保证金的承诺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及监管机构:
本单位就参加 ****税务代理项目 的比选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单位满足比选文件中免交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响应时未提交保证金。本单位理解在响应时免交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本单位的响应义务,本单位一旦发生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比选人足额补交保证金人民币 9600元。(注: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比选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
本单位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被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并按《****公司**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本单位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