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鄂西磷尾矿固废**循环再利用项目(嫘祖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远****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鄂西磷尾矿固废**循环再利用项目(嫘祖片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项目,拟建于**县嫘祖镇青峰村,总占地面积14226m2(21.34亩),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6.7%。本项目主要是收集嫘祖镇各选矿企业产生的磷矿尾矿(包含磷矿尾渣、尾泥)进行筛分处理,年加工量为50万吨;同时将花林片区、洋坪片区以及本厂区收集加工处理后的磷尾矿进行拌合,最终作为井下充填料运至充填站用于采空区回填。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工车间、污泥干化场、水泥筒仓以及配套的公辅、储运、环保工程等。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并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加强洒水清扫,易扬尘物料需做好覆盖措施,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运营期,物料卸料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同时在主要卸料点安装喷雾装置,辅以洒水降尘,再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筛分工序。筛分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其车间顶部设置水喷淋装置辅以洒水降尘。项目使用的水泥储存于筒仓中,筒仓仓顶配备孔口除尘器(脉冲滤芯),水泥罐装时产生的粉尘经孔口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花林片区、洋坪片区筛分处理后的磷尾矿通过汽车运输至嫘祖片区后,和嫘祖片区处理过的磷尾矿一同进入拌合工序,拌合在封闭设备内进行,拌合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做好厂区内道路硬化,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厂。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正常工况时,须立即停产检修。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泥浆及含石油类污染物的污水,必须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方式随意排放。运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池,回用于物料装卸降尘。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午间及夜间严禁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运营期,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东侧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4a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建****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布袋收尘灰收集后回用。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晾干后和磷矿废渣一同运至井下充填站,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做好分区防渗,严防因池体破损渗漏造成淋溶废水下渗污染土壤与地下水。完善厂区截排水系统,配套建设环状导流沟渠,分区导排雨水,避免雨水初期雨水漫流出厂。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档案。加强日常管理,禁止在生产区域使用明火。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初审:任炎林;复审:刘洋;终审:刘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