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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过渡期**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规定,我局委托惠****协会组织专家对《**交投****公司**县平海镇寨头**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
现将《**交投****公司**县平海镇寨头**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公示期内径向****书面反映(联系人:李先生,电话:****768)。
附件:**交投****公司**县平海镇寨头**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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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
附件:**交投****公司**县平海镇寨头**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