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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2026年******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冀供销3号)精神和农业农村部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供销系统的社会化服务任务实施主体严格限定为社有企业、基层社(登******社的不包括在内),在股权比例上,供销**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二、遴选条件
(1)拥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
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主体不在范围内。
(2)拥有必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
具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4)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社会化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三、补助资金、环节和标准
本项目上级补助资金总额420万元,计划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绩效面积4.7万亩以上。补助作物主要确定为玉米、小麦、高粱、大豆等作物,重点用于补助深松整地、精细播种、统防统治、机械收割、烘干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产生的服务费用,每亩单季作物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面向小农户的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小农户的比例不得少于50%。
四、报名相关事项
只接收纸质材料报名,报名材料直接递交我单位。
报名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1日
报名地址:**县**西路189****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7-****906、151****1178
联 系 人: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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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