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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870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 | **省**市**区**街道龙洞路198号 | **** | ******公司 | 将原有2台4t/h旧式锅炉更换为1台2t/h和1台6t/h新型节能低氮燃气锅炉,本次技改不涉及新增产能。 | 施工期: 1.废气:湿法作业,加强通风等。 2.废水:生活污水和洗****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 4.固废:废包****回收站回收利用。 营运期: 1.废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8m和1根13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 4.固废: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滤料交由厂家回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