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承担**兵****园区****处理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兵****园区****处理中心
项目地点:****开发区兵团分区
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能力3万m3/d污水厂,用地面积100.1亩,总建筑面积22625.95m2。其中**综合加药间1座、除臭间及调节事故池1座、预处理车间1座、水解酸化池1座、生物池1座、二沉池及泵房1座、深度处理间1座、巴氏计量槽及消毒接触池1座、臭氧发生间1座、污泥综合处理车间1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1座、换热机房及机修仓库1座、综合楼1座、门卫1座,以及厂区内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1****62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82****5711
邮箱:****82502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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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