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次申请号:J260717MT-00001、J260717MT-00002、J260717MT-00003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计划进行**煤炭公开销售,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报名时间
A标段:截止2026年7月21日下午17:00
B标段:截止2026年7月21日下午17:15
C标段:截止2026年7月21日下午17:30
二、交易时间
A标段: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7月21日下午17:00——2026年7月21日下午17:15
A标段:场次时间
2026年7月21日下午17:00——2026年7月21日下午20:00
B标段: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7月21日下午17:15——2026年7月22日下午17:30
B标段:场次时间
2026年7月21日下午17:15——2026年7月21日下午20:00
C标段: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7月21日下午17:30——2026年7月21日下午17:45
C标段:场次时间
2026年7月21日下午17:30——2026年7月21日下午20:00
(场次时间为自由竞价时间+延时时间)
三、交易资格
1.****资审合格的交易商均可参加。
2.如属于同一法人或同一授权委托人的,不允许参与同一标的的交易。
3.交易前,交易商确保结算账户有足额保证金。
4.每场交易保证金为30万元(户名称:****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69912)
四、交易规则
1.采用单轮报价交易,整体成交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非整体成交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交易固定时间为15分钟,延时时间为每次2分钟。(第一次倒计时30秒内有新报价产生将延时2分钟报价时间,之后倒计时内再有新报价产生,将继续延时120秒。)
3.如出现流标情况,发起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发起交易。
4.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作废,并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归竞价发起方所有。
5.结果公示期限内,若成交单位放弃成交,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归竞价发起方所有,发起方可以重新发起交易。
五、交易信息
| 标段号 |
交货站点 |
品种 |
品类 (品牌) |
煤种 |
交货方式 |
热值 |
硫分 |
| A标段 |
** (国投**) |
动力煤 |
鄂煤1 |
-- |
场地交货 |
5500 |
0.8-1.2 |
| 全水分 |
灰分 |
灰熔点 |
挥发分 |
最小提报量 |
最大提报量 |
标的量 |
起拍价 |
| -- |
-- |
-- |
-- |
6.72 |
6.72 |
6.72 |
824 |
| 标段号 |
交货站点 |
品种 |
品类 (品牌) |
煤种 |
交货方式 |
热值 |
硫分 |
| B标段 |
** (国投**) |
动力煤 |
鄂煤2 |
-- |
场地交货 |
5000 |
0.8-1.2 |
| 全水分 |
灰分 |
灰熔点 |
挥发分 |
最小提报量 |
最大提报量 |
标的量 |
起拍价 |
| -- |
-- |
-- |
-- |
0.84 |
0.84 |
0.84 |
734 |
| C标段 |
** (国投**) |
动力煤 |
鄂煤3 |
-- |
场地交货 |
4500 |
0.8-1.2 |
| 全水分 |
灰分 |
灰熔点 |
挥发分 |
最小提报量 |
最大提报量 |
标的量 |
起拍价 |
| -- |
-- |
-- |
-- |
0.84 |
0.84 |
0.84 |
640 |
备注:1、起拍价为7月20日CCI指数价格(含平仓费用)首次报价后,最小价格变动幅度为1元/吨;
2、结算价格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数质量标准
以合同为准。
七、要求和规定
1、竞价交易成功后,卖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2、交货地址为**港(华能、华电、国投、曹二期)。具体交货时间及作业要求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3、参与竞价的用户均须严格遵守本交易平台的交易办法、交易流程和交易制度。
4、**场地提货作业须严格服从**调度管理,遵守**安全作业、环保管控及堆场现场相关管理制度;提运过程中因违规操作产生的所有责任与相关损失,均由作业方(提货方)承担。
八、违约处理
合同兑现考核及违约责任认定,均以交易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九、保证金管理
1.未成交交易商的保证金,在当场交易结束后自动解冻。
2.买方确认发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解冻,客户可自行出金。如在确认发票前一方发起异议,****将根据《合同交收异议处理工作流程》对保证金进行处理。
十、合同履约执行期
合同生成后的60个自然日内。
十一、声明
所有交易商应在交易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易中心相关规则,若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该交易商及相关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中心造成损失的,****中心保留追责的权利。
2、异常处理:如因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服务器故障、网络异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该场次交易程序无效,本交易平台有权对该场次交易全权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启交易、取消本次交易等),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
十二、联系人
委托企业联系人:
王经理 155****6669
****联系人:
李亚衡 191****7888
****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