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尔尚城小区2#商业外墙维修(二次)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受****(采购人)委托,就开尔尚城小区2#商业外墙维修(二次)组织招标,于2026年6月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于2026年6月2日向中标人【中鼎永盛(北****公司】发放《成交通知书》。
现该中标人于2026年7月20日提交书面放弃中标及签订合同情况说明,因单位内部工作调整及**统筹原因,综合考虑项目工期、人员配置及施工安排,经公司慎重研究,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不再签订项目合同。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经采购人研究并确认,本项目不再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后续将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杨钊铭138****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光华道**嘉苑1-301E室
联系方式:郑姗姗181****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