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山东润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件树脂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高青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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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7月20日******润****公司年产1500万件树脂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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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7-20 发布机构: ****
2026年7月20日******润****公司年产1500万件树脂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润****公司年产1500万件树脂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191、0533-****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润****公司年产1500万件树脂材料制品项目

**市****经济开发区黄**路开泰大道交叉口南200米

**润****公司

**弈成****公司

根据市场需求,**润****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建设**润****公司年产1500万件树脂材料制品项目,购置现有土地进行建设,厂区占地面积约26691m2,依托现有办公楼、辅助用房等公共设施,将2座现有厂房装修改造为仓库,面积合计约2000m2,同时**1座生产车间,面积约5000m2,生产车间内购置安装高性能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树脂材料制品1500万件。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项目捏合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压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车间密闭确保VOC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排放限值,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至****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相关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金属下脚料收集外售,除尘器集尘、地面集尘回用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破损废树脂桶、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厂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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