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
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和《**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我局拟对**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建发〔2025〕5号)和《**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针对**县2026年度拟申请验收的补充耕地项目开展全流程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审查、数据分析处理、实地踏勘、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家评审咨询、配合省级复核、系统数据录入、成果编制与档案管理、项目过程汇报等关键环节,确保补充耕地质量达标、程序规范、结果真实有效,保障我县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与粮食安全底线。本项目投标控制价为52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三、服务质量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成果符合《农业农村部 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建发〔2025〕5号)和《**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成果顺利录入省级相关系统。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省****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土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入选**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提交以下投标材料,并按要求对提交的投标材料进行密封。具体材料包括:
1.投标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评分标准里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材料密封袋的的最外层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等相关信息。
六、评比办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表。
七、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7月24日。
八、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报名材料请于2026年7月24日17:30前(8:30-12:00,14:30-17:30)送达**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路****三楼306办公室。
报名方式为现场提交材料报名。
逾期送达、要求密封而未密封文件、邮寄(快递)文件等情况,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李工(137****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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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