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夯实农业技术推广基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质效,根据《**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我县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基地。本次计划遴选1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其中种植业80个、畜牧业12个、农机4个、水产4个)、3个****基地(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各1个)。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
(一)基本遴选条件
1.政治素养良好,自觉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能够有效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常年带动普通农户不少于10户。
2.生产经营规模适度、优势明显,其中粮油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其他各类农业产业经营规模显著高于全县行业平均水平,可有效助推区域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3.具备扎实的农业生产实操经验,已成功应用至少1项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可梳理提炼标准化技术要点,具备一定的技术示范、推广能力。
(二)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乡镇推荐
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如实填写《**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并附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出具明确推荐意见后,****农业农村局。
2.县级审核、公示挂牌
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实地核查,形成初审结果。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挂牌认定。
(三)主体职责
1.主动参与各级农业技术培训,带头学习、示范、应用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标准化生产工艺及新型农机装备,积极更新农业生产技术理念。
2.全力配合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示范场地及配套条件,协助农技人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及时提供生产试验相关信息。
3.无偿开放示范**,积极承接农业技术交流、现场观摩活动,主动向周边农户传授科学种植、养殖及生产经营经验,带动农户普及应用先进农业技术。
(四)主体权利
1.享受农技指导员一对一精准技术指导服务,可免费参加官方组织的各类农业技术培训,领取专业技术资料。
2.优先承接各类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优先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模式、新设备。
3.按项目政策规定,享受相应额度的农业物化补贴。
二、****基地遴选
(一)基本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为依法注册、手续齐全的独立法人农技推广单位或农业经营实体,合法合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基地产权清晰,拥有自主产权或有效期5年及以上的合法土地流转合同,生产经营场地稳定。
3.能够深度对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具备开展品种试验、技术展示、示范推广、技能培训的场地和能力,产业带动性、辐射性较强。
(二)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乡镇推荐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基地申请表》(详见附件2),同步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基地实景照片等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核查无误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农业农村局。
2.县级审核、公示认定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评审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验,结合基地规模、示范能力、带动效果等综合情况择优评审,****基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县级****基地。
****基地职责
持续深化与农业科研院校、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产学研**,常态化开展农业优质新品种对比试验、先进种养技术示范推广,定期组织开展农业技术现场实训、观摩交流活动,搭建县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台。
****基地权利
基地正式认定后,在农资、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采购,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中,可按照国家及项目规定的资金比例享受专项补贴。
三、申报时限及要求
请各申请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红霞(种植业)136****0529
李东华(畜牧业)137****1992
李晓霞(农机)136****8385
刘淑银(水产)135****8239
附:1.**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x
2.**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基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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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