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山东-淄博-高青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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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7月16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113********3116310/2026-****9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6 发布机构: ****
2026年7月16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191、0533-****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cn

高环审〔2026〕14号

关于山****公司年产5000吨硼酸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山****公司:

报来《山****公司年产5000吨硼酸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公司)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批复如下: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高****化工产业园山****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项目已取得了**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拟购置化料罐、树脂柱、结晶罐、离心机、干燥流化床、自动包装机等设备,对现有部分硼酸(纯度99.5%)进行提纯除杂处理,项目建成后年产纯度99.9%的高纯硼酸5000t。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项目废气主要为干燥废气、包装粉尘、硝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P1)排放;硝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依托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包装粉尘经设备自带单机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须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 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和事故水导排设施。本项目设备清洗水、树脂再生冲洗液及碱液喷淋塔吸收液须全部合理回用,水膜除尘废水须经沉淀除杂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循环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厂区污水管道排至****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反渗透膜,由有资质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及树脂再生后产生的废树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厂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建成后,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9、开展环保设施风险辨识与评估。你公司应当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检查台账,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区管委会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日常监管工作、高******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

公 章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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