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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九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心九楼建设项目) | ||
| ********中心九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A01-****1800MB2D2119XC-****0721-474079-2 | ||
| 正常公告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九楼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九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标段(包)名称 | ********中心九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市**区洲心街道银泉北路35号 |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中心九层,总面积为1910.02平方米,现状为毛坯。现将该楼层改造为检验科临床****实验室****中心,总投资约114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配套公用工程、防辐射工程、****实验室专项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 |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1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施工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开工通知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10,270,372.26元;其中:**工程费为9,862,172.2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26,919.16元,暂列金额为418,336.31元),设计费为408,200.00元(含预算编制费)。(投标人对**工程费、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进行下浮率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不参与下浮)。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省内投标人可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评审时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为外省进粤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信息截图的,可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视为满足以上要求。4、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省内投标人可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并签字盖章,共同授权联合体任一方的人员为委托代理人)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cn:8080/jsgc.jsp)、**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cn/#/index)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1日17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8月11日09时3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8月11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2、投标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电子标服务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1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洲心街道银泉北路35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763-****78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半环北路28号嘉馨苑二梯14层01、02、03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0763-****925/158****7252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3-****322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