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委托****对**市****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市****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初稿,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规划概况
****开发区前身为“****开发区试验区”,为1994****政府****经济开发区(粤府函〔1994〕19号),2006年及2018年经国家审核公告名称为“****开发区”,审定规划面积为148.3公顷,该范围已于2019年完成规划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厅审查(粤环审〔2019〕461号)。2018年省政府印发了《****政府同****开发区扩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387号),****开发区纳入**高新区,随后“****开发区”名号取消。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决定,以及省委提出的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新战略要求和《海**革命老区**发展规划》,2019****信息化厅****经济开发区设立**市****工业园带动产业****园区函〔2019〕1983号)(下文简称“集聚区”)。集聚区总规划面积253.866公顷,范围完整****经济开发区公告范围(面积148.3公顷),并向北侧延伸拓展。****经济开发区已于2019年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该范围仍遵照原有规划执行;针对集聚区其余范围105.566公顷,****组织编制了《**市****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规划》。
1.规划范围:位于**市西部,毗邻**潭西镇和**可塘镇,总用地面积约105.566公顷,**湖厝园,南至大黄坎下,西至石埔**侧,北临乌面岭。
2.功能定位:高效、活力、****园区、****基地,人居环境良好、配套设施完善现代城镇综合功能区。
3.主导产业:以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产业为导向,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同时引入循环经济产业。
4.用地规模:总用地规模105.566公顷,其中园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62.49公顷。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集聚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主要环境影响是集聚区废水排放对区域水体的影响。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进入白**。在实施各项削减措施的情况下,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可支撑集聚区发展需要。
2.废气:废气源主要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和交通源,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烟尘、CO、TVOC、非甲烷总烃、硫酸、氯化氢、硫化氢、氨、二噁英等。根据预测,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各预测时段,环境空气敏感点和网格点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办公废水以及一般的工业废水,****处理厂、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等。在加强地下水防渗及监测巡查条件下,集聚区建设运营基本不会造成周边地下水环境污染。
4.噪声:集聚区内及周边部分居住区距工业用地较近;在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集聚区内部及周边声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评价标准,集聚区噪声源不会对厂界外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集聚区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不能利用的通过填埋等措施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则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在相关措施落实的情况下,集聚区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地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6.生态:开发活动将导致生态系统在组成、结构和功能上发生变化,区内生物量、景观生态以及局地小气候将受到一定影响。集聚区现状规划范围内绝大部分已经平整,且不涉及重要的生态环境敏感区,集聚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总体不大,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7.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行业危险废物的污染事故、易燃物质的火灾事故等造成的环境影响。通过对集聚区内各行业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集聚区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和实施合理的风险应急预案情况下,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进一步完善集聚区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废污水的收集率,推进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严格控制入区产业类型,限制水污染型产业的引入;****经济开发区****处理厂的建设,提高集聚区污水处理能力,削减入河水污染物量。
2.废气: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理布置集聚区布局,设置工业卫生防护带。
3.地下水:减少清洁水的使用量,减少污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4.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集聚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通过集约节约利用**、生态恢复、水土保护等措施,集聚区可以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集聚区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物料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危险废物,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事****处理厂废水事故排放、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漏或燃烧爆炸等。通过对集聚区内各类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集聚区内各建设运营单位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区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和排水方案、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同时严格执行流域环境整治工程的基础上,集聚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过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市****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规划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市****工业园****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机关或环评机构联系和反映,****机关、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下文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取阅。
请于2026年7月21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 九、****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181****9836 电子邮箱: ****@qq.com 地址:****开发区红棉路1号 邮编:516555 |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 环评单位联系人:郑工 电话:020-****8931 传真:020-****8931 电子邮件:****@qq.com 地址:**市**中路335号环保大厦4楼 邮政编码:51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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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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