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对**市皇庭****公司债权517,902,848.80元,企业所在地为**省**市,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 债务人 | 截止2026年6月30日 |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 | 抵/质押物 | 诉讼情况 | ||
| (货币单位:元) | ||||||
| 债权合计 | 本金 | 利息(含违约金、罚息、复利等) | ||||
| **市皇庭****公司 | 517,902,848.80 | 424,000,000.00 | 93,902,848.80 | 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司、郑康豪 质押人:**市皇****公司 抵押人:**市****公司 | 1、**省**市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1栋1单元共计172套房产(总面积52,970.48平方米,最终以证载面积为准); 2、**市皇庭商 ****公司100%股权。 | 终本 |
| 合计 | 517,902,848.80 | 424,000,000.00 | 93,902,848.80 | |||
注:
1、上述本金、利息(含违约金、罚息、复利等)等计算截至日为2026年6月30日,单位为元。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的本金、利息(含违约金、罚息、复利等)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表格中数据仅供参考。
2、截至2026年5月15日,抵押人******公司欠付应缴税款(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本金人民币10,129,451.69元,滞纳金人民币3,875,151.65元,合计人民币14,004,603.34元,其中,抵押登记前产生的欠税本金约1,231,015.33元,抵押登记后产生的欠税本金约8,898,436.36元。另欠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的企业所得税54,940.41元及滞纳金。****税务局****税务局核发文件为准。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可按****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折价购买。
自2026年7月21日起至7月30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0755-****938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女士,0755-****6068。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益田路6001号**金融大厦27楼、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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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7月21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