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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51326F | 建设单位法人:林润雨 |
| 邓丽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开发区 |
| **市大亚湾**上田地段 |
| ****花园**项目(十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 建设地点: | **省******开发区 **上田地段 |
| 经度:114.453392 纬度: 22.766312 | ****机关:惠****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6-22 |
| 惠湾建环审〔2017〕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751 |
| 39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51326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451326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1322MA****266T,****1302MA55NHAP0C | 竣工时间:2026-04-30 |
| 2026-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30 |
| 2026-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303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用地面积419698.54m2,总建筑面积约****565.15m2(2018年9月5日经规划方案优化报批,规划布局及计算容积率不变,总建筑面积调整为****537.5 m2)。 74栋建筑(其中51栋住宅,9班幼儿园和12班幼儿园各1栋,商业及配套建筑21栋);教育用地包括63****学校6栋建筑和1栋9班幼儿园。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十期)用地面积13430.79m2,建筑面积114371.94m2。原已验部分用地面积约246255.82m2,建筑面积约855972.23m2。 合计总用地面积259686.61m2,建筑面积970344.17m2。 本期(十期)2栋建筑(2栋住宅)。原已验部分31栋建筑(其中28栋住宅,商业及配套建筑3栋);教育用****学校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71#初中教学楼、74#体育馆、76#宿舍、77#幼儿园及71-76#地下室、77#地下室。合计33栋建筑(其中30栋住宅,商业及配套建筑3栋);教育用****学校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71#初中教学楼、74#体育馆、76#宿舍、77#幼儿园及71-76#地下室、77#地下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投入使用前需完成生活污水管网与市政截污管网的接驳,确保生活污水进入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备用发电机房、泵房做隔音、减振处理,并在地下室独立设置。 声环境专题补充报告:①11#~16#、23#~27#、42#~43#、47#~48#、53#~54#、61#~62#、65#~66#墙体:采用230mm厚、面密度284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50mm厚、面密度360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8镀膜+1.14PVB+5+9A+6+1.14PVB+5中空钢化玻璃做窗户。 ②1#~10#、28#~36#、55#~60#、63#~64#、44#~46#面向厦深高铁和**五路一侧墙体:采用220mm厚、面密度259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20mm厚、面密度276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8镀膜+1.14PVB+5+9A+6钢化中空夹胶玻璃做窗户。 ③1#~10#、28#~36#、55#~60#、63#~64#、44#~46#背向厦深高铁和**五路一侧墙体:采用220mm厚、面密度259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20mm厚、面密度276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5+9A+6的中空玻璃做窗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备用发电机房、泵房已做隔音、减振处理,并在地下室独立设置。 ①65#墙体:采用230mm厚、面密度284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50mm厚、面密度360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8镀膜+1.14PVB+5+9A+6+1.14PVB+5中空钢化玻璃做窗户。 ②57#面向厦深高铁和**五路一侧墙体:采用220mm厚、面密度259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20mm厚、面密度276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8镀膜+1.14PVB+5+9A+6钢化中空夹胶玻璃做窗户。 ③57#背向厦深高铁和**五路一侧墙体:采用220mm厚、面密度259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20mm厚、面密度276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5+9A+6的中空玻璃做窗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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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11#~16#、23#~27#、42#~43#、47#~48#、53#~54#、61#~62#、65#~66#墙体:采用230mm厚、面密度284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50mm厚、面密度360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8镀膜+1.14PVB+5+9A+6+1.14PVB+5中空钢化玻璃做窗户。 ②1#~10#、28#~36#、55#~60#、63#~64#、44#~46#面向厦深高铁和**五路一侧墙体:采用220mm厚、面密度259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20mm厚、面密度276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8镀膜+1.14PVB+5+9A+6钢化中空夹胶玻璃做窗户。 ③1#~10#、28#~36#、55#~60#、63#~64#、44#~46#背向厦深高铁和**五路一侧墙体:采用220mm厚、面密度259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20mm厚、面密度276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5+9A+6的中空玻璃做窗户。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①65#墙体:采用230mm厚、面密度284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50mm厚、面密度360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8镀膜+1.14PVB+5+9A+6+1.14PVB+5中空钢化玻璃做窗户。 ②57#面向厦深高铁和**五路一侧墙体:采用220mm厚、面密度259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20mm厚、面密度276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8镀膜+1.14PVB+5+9A+6钢化中空夹胶玻璃做窗户。 ③57#背向厦深高铁和**五路一侧墙体:采用220mm厚、面密度259 kg/m2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120mm厚、面密度276kg/m2的钢筋混凝土外墙,阳台采用高度不少于1m的砌体实墙或玻璃实体式阳台栏板形式。 隔声窗:以5+9A+6的中空玻璃做窗户。 | 已对室内背景噪声、空气声隔声、室外噪声、环境噪声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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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