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7月21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宁夏-中卫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7月21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6-07-21 18: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920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 0951-****920

通讯地址:****市**区**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南湾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市

****

报告书

******公司

(一)**南湾750kV变电站:主变压器2×2100MVA,750kV出线间隔2回,330kV出线间隔16回,2×(1×120)Mvar低压电抗器、2×(3×120)Mvar低压电容器。

(二)**全长1×(63.7+63.7)km+2×0.40km**南湾-天都山750千伏输电线路,全线采用单、双回路架设。**杆塔280基。

(三)天都山750****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3个750千伏出线间隔,其中2回至南湾变,1回改接至****变,原**I出线间隔改为备用,同步搬迁原**I线高抗(1×180Mvar)、1台中性点接地电抗器至对应**间隔,原间隔其他设施不进行拆除;天都山2#主变本期扩建66千伏低压电抗器1组,容量为1×120Mvar。

(四)750千伏改造线路。因天都山变** 1 间隔与备用间隔互换间隔,本次拆除750kV都白1线1#-2#导地线,重新架设导地线 1×0.2km,为单回路线路,重新紧天都山变-2#光缆线路 0.44km。本次改造杆塔利旧,不涉及杆塔的拆除及**。

(一)电磁环境:南湾750kV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方式,通过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施设备和导线,750kV、330kV配电装置均采用HGIS等方式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电站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线路路径选****改革局、自然**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变电站通过建设实体围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及其环境保护目标周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电站施工期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电站正常运行时常驻人员约5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36m3/d,生活污水经污水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量为12m3/d)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定期运往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编制施工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按照要求进行处置,并报项****政府部门备案。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住民房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电站设置事故油池容积113m3,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事故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报废的免维护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五)生态环境:南湾750kV变电站施工**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苫盖。****电站内道路等场地进行硬化、压实,电气区域铺设砾石,站外设置护坡、排水沟等。施工结束后,清理临时施工场地,进行表土回填,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天都山750kV变电站****电站围墙内预留位置扩建,无新征用地,且施工时间较短,基础开挖量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临时设施、占地的拆除、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线路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布置铁塔和牵张场。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施工。开挖面应及时平整,临时堆土采取拦挡、防护等措施安全堆放。施工时应先对表土进行剥离,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植被的影响。

经过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加强施工管理,做好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优化临时占地。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