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10kV青牵线17~19号段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确保本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838—****231,通讯地址:**市**区泰**路228****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邮政编码:61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7月21日
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110kV青牵线17~19号段迁改工程 | **市**镇 | **** | **清奕****公司 | 本工程迁改范围起于原线路17#塔,止于原线路19#悬垂塔小号侧**耐张塔N1。本次迁改后**路径全长约0.3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JLB20A-50铝包钢绞线,全线共计**单回路耐张角钢塔1基。 | 一、主要环保措施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施工期声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能减缓和消除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限值;运营期噪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限值。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