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基层社会治理系列微纪录片及主题宣传片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拟通过策划制作系列微纪录片及主题宣传片,系统展示**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与高质量发展成效,旨在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为保障项目传播效力与覆盖面,本项目须依托权威媒体机构专业的制作水准与多元的传播矩阵,以高品质影像语言讲好**故事,确保宣传成果“立竿见影”、社会影响“广泛深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全部适用条件,拟确定由****承接本项目制作任务。具体论证如下: ****是**地区唯一集广播、电视、新媒体****传媒机构,拥有顶尖纪实制作团队、丰富政务宣传经验、官方权威背书及全媒体独家分发渠道,在政治导向把控、属地治理内容精准呈现、全域宣传落地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更已构建起“端、网、微、屏”协同的融媒体传播矩阵,能够突破单一线性传播局限,实现跨屏联动与精准触达。完全匹配本项目的特殊宣传要求。 考虑到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微纪录片及主题宣传片的制作服务,其纪实团队长期深耕首都社会治理题材,积累了丰富的在地拍摄经验与政策理解深度,擅长以“小切口”呈现“大主题”,确保内容既有政治高度,又具人文温度。 在传播层面,****旗下拥有**时间APP、官方微信/视频号矩阵、微博政务号矩阵及BRTV新闻等新媒体分发集群,覆盖用户超千万级,具备基于大数据的用户画像与内容智能推荐能力。这使得本项目不仅能够通过电视端实现权威发布与氛围营造,更可通过新媒体端进行碎片化传播、互动话题运营和社群二次发酵,形成“大屏造势、小屏渗透、多端共振”的立体传播格局。 此外,****政府直属的主流媒体,****在安全播出、舆情风险研判、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等方面拥有成熟的内控体系,能够确保内容生产与传播全流程符合首都政务宣传的严肃性与安全性要求。上述综合优势,尤其是新媒体矩阵的独家本地化触达能力与政务传播闭环经验,是其他商业视频平台或外地制作机构所不具备的,构成了本项目实施中不可替代的供应基础。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市**区建国路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7-21 至 2026-07-28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桥路17号
联系电话:010-****803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10-****8432、****842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10-****4505转820、152****8707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