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6071302507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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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资金现金
500,000元 人民币
CQGCTYZHPG2026[JS]

**市两江新区2026****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

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市两江新区2026****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序号

提问内容

回复

1

按照分区分包情况,无需8000平方米的仓库,实际2000平方米就可以满足,建议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就可以。

本项目配送品类涵盖肉禽蛋类、蔬菜瓜果类、粮食类、油盐辅料类、其他类等全品类食材。****中心须同时具备冷冻、冷藏储存、检测、分拣、管理等多项功能。中标人中标后须为整个片区提供每日配送服务,仓储场地须同时容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仓库/****中心要求:面积在1000㎡(含)以上即具备本项评审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得0.2分,最高14分,1000㎡即可参与评分,不是必须达到8000㎡才能得分,此条件并非资格要求。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招标文件写明 “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满前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虚假、无效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想确认:我方实际自有 / 租赁大面积仓库(远超本项目 3000 万业务所需面积),履约期内如果整体业务收缩,全公司都用不完投标文件所需 8000㎡库房,我方选择转租部分闲置区域、或解除部分库房租赁,是否会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资料无效直接取消中标资格请明确界定判定标准。
本项目单片区业务仅需 2000㎡即可完全满足仓储、自检全部需求,招标文件却要求投标人具备 8000㎡仓库,同时全程限制库房盘活,长期空置会产生高额租金成本,该条款设置是否与项目实际履约需求不匹配,是否存在限制中小供应商、倾向性设置的情况,能否细化调整条款,区分 “虚假临时租仓” 和 “自有大面积仓库业务自然缩减” 两种情形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仓库/****中心自有或租赁,只要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仓库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成为中标候选人的,在招标人现场考察期间(最迟于考察结束前),提供涵****分所有列举仓库/****中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即满足真实性要求。

3

我方长期自持 8000㎡以上仓储资产,满足招标仓储要求。若合同有效期内市场、学校订单大幅下滑,我司整体业务总量不足以覆盖 8000㎡使用需求,计划转租闲置区域或缩减租赁面积,依据招标文件条款“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满前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虚假、无效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是否会直接判定资料造假、无效、剥夺中标资格若判定违规,请提供对应的法律及采购规则依据。
项目实际履约仓储需求仅 2000㎡,却强制投标人配备 8000㎡场地,且不允许企业根据业务变化盘活闲置资产,无限抬高供应商经营成本,该条款明显脱离行业经营实际,属于苛刻且具备排他性的歧视条款,有专门为特定大型企业量身设置的嫌疑,是不是根据中标企业量身打造,严重损害中小供应商公平投标权利,违反《政府采购法》禁止差别待遇相关规定,要求对本条规则予以调整、细化。

同提问内容1、2回复。

4

针对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满前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虚假、无效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这句话提问:投标人长期持有 8000㎡以上合规仓储资产,完全满足招标仓储门槛。****学校订单、市场环境下行,公司整体业务量锐减,无力全额使用 8000㎡库房,采取转租闲置区域或缩减租赁面积降本,是否会被直接认定资料造假、资料无效作废中标资格若招标方单方面认定此类行为违规,是否属于无依据扩大处罚范围、滥用监管权力
项目实际仓储需求与招标要求面积严重脱节,还一刀切禁止企业盘活闲置场地,变相淘汰资金有限的中小配送商,条款设置极具排他性,明显存在倾向性、量身设标的问题,****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若不调整该苛刻条款,我方将保留向财政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该歧视性采购条件的全部权利。

同提问内容2回复。

5

针对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满前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虚假、无效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这句话提问:投标人长期持有 8000㎡以上合规仓储资产,完全满足招标仓储门槛。****学校订单、市场环境下行,公司整体业务量锐减,无力全额使用 8000㎡库房,采取转租闲置区域或缩减租赁面积降本,是否会被直接认定资料造假、资料无效作废中标资格若招标方单方面认定此类行为违规,是否属于无依据扩大处罚范围、滥用监管权力
项目实际仓储需求与招标要求面积严重脱节,还一刀切禁止企业盘活闲置场地,变相淘汰资金有限的中小配送商,条款设置极具排他性,明显存在倾向性、量身设标的问题,****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若不调整该苛刻条款,我方将保留向财政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该歧视性采购条件的全部权利。

同提问内容2回复。

6

每个包的业务量在3000万左右,****中心面积1000平方米就完全满足配送工作了。为啥要8000平方米。能否2000平方米呢@

同提问内容1回复。

7

1、仓库/****中心:此项是否可以多个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功能的库房面积累计
2、自检室建设:假如仓库/****中心项中供了2个库房,自检室建设是否需要提供2****银行回单,还是说提供1套就可以得分
3、肉类食材供应能力:A级屠宰资质是什么,是生猪定点屠宰证上面的定点屠宰代码A开头吗

1、可以通过多个自用仓库/****中心面积累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商务要求仓库/****中心及答疑补遗通知。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自检室建设要求中只需提供1套即可。

3、A级屠宰资质****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畜禽定点屠宰证(含猪)的屠宰资格。屠宰证上面的定点屠宰代码A开头为A级屠宰资质。

8

4、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的,在招标人现场考察期间(最迟于考察结束前),提供涵 ****分所有列举仓库/****中心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若未能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问仓库/****中心是租赁的,租赁场地的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注册地址不一致是否满足此项要求。请明确回答

如成为中标候选人的,在招标人现场考察期间(最迟于考察结束前),仓库/****中心地址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上体现。

9

自检室空调是****银行回单

详见补遗部分。

10

业绩是否可以提供三方协议,甲方,乙方我司为供货方,丙方学校,****学校的三方协议,多个合同,甲方都是同一家单位,发票开具都是甲方,是否算算多个配送业绩

可按多个配送业绩计算。

11

业绩是否可以提供三方协议,甲方,乙方我司为供货方,丙方学校,****学校的三方协议,多个合同,甲方都是同一家单位,发票开具都是甲方,是否算算多个配送业绩

同提问内容10回复。

12

我单位于2026年7月14下载本招标文件。作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完整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发现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评审服务团队人员评分条款、第二章人员社保要求设置不合理、歧视性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依法提交书面纸质质疑,请贵单位核查、修改招标文件并书面答复。
质疑事项 1:强制要求 2026年1月-6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事实依据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服务团队人员”一项要求:“投标人与其签订的用工合同、身份证、有效健康证明(如健康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P56)。该条款要求服务团队人员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六个月。
事实依据2 ****学校食材配送行业,仓储、分拣、配送一线人员流动性大,企业无法保证所有服务人员半年全程在岗;新成立配送企业、近期扩编增配团队的供应商客观无法满足6个月连续社保硬性要求。该条款将半年连续参保时长作为商务计分门槛,与食材配送履约能力无直接关联,变相设置企业经营年限、人员长期稳定门槛,缩小市场竞争范围,限制中小、新设配送企业公平参与投标。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招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连续6个月社保仅证明人员过往在岗时长,不代表项目履约期间人员保障能力,与食材配送服务无必然关联,属于无关限制性评审条件。
质疑事项 2:排除劳务派遣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合法性
事实依据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服务团队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P56)。 该表述实质上要求服务人员必须与投标人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并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直接排除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参与本项目服务并计入评分。招标文件不认可劳务派遣用工,仅允许本单位直缴社保人员,对合法用工模式实行差别待遇。
事实依据2 食材分拣、装卸、短途配送属于《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辅助性岗位,依法可采用劳务派遣模式。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公司签订正式派遣协议,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人员配备、食品安全、稳定配送全部履约要求。招标文件未将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公司社保、员工健康证列为有效计分材料,单一限定自有直缴人员,排斥合规采用劳务派遣的投标人。
法律依据
①《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对潜在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属于歧视、排斥潜在投标人;
③《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辅助性岗位可依法实施劳务派遣,派遣单位参保即满足用工合规要求,招标人无权单方否定该合法用工形式。
四、质疑请求
1、删除/修改招标文件中 “提供 2026 年1月至6月连续养老保险证明” 硬性计分条款,调整为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即可参与计分;标书代写
2、补充认可劳务派遣人员计分佐证材料:允许投标人提交完整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出具社保证明、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与本单位直缴社保人员同等计分;
3、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自收到本书面质疑之日起3日内出具正式书面答复;质疑成立的,发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并相应顺延招标文件答疑、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答复前暂停本项目招投标全部活动。

服务团队的稳定性、专业性和可靠性是保障履约质量的核心要素。连续6个月社保要求并非“无关限制性评审条件”,而是对服务团队长期稳定性和劳动关系真实性的合理验证手段。不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招标文件未禁止劳务派遣人员参与项目服务,不构成对合法用工模式的歧视,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13

关于我司投标所用的仓库,系2026年6月与原承租方签订的转租合同(原承租方租赁合同,现转租合同及转账凭证均可证明)。针对该转租事宜,我司已取得业主的口头确认同意,转租期限完全覆盖本次服务周期。请问贵司是否予以认可这样的租赁合同,请给予明确答复,若不认可请贵司指明原因。

不认可,根据房屋租赁相关规定,转租行为必须经产权人书面确认。

14

****学校车库比较矮,或者由于各个品类配送车辆要求不同,所以都是采用的适合进出库的小的那种封闭式冷藏车,现在招标条件又要求厢式的,这种不符合实际需求,建议修改

详见补遗部分。

15

五、****基地及A级屠宰场相关加分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基地(或A级屠宰****基地(或A级屠宰场)具有直接**关系。单月(以当月1日至月末最后1日止)销售/购买金额15万元得1分,每增加15万元加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4分。”
质疑点:
1.按月购销金额梯度计分,属于明令禁止的营收规模类评审因素
2.强制绑定自有/直**养殖、屠宰场,与食材配送核心履约需求无关,构成差别待遇
3.未区分“自有”和“正规长期**”同等赋分,暗藏倾向性控标空间
质疑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十七条:严禁将营业收入、购销交易额、销售额作为评审打分项。打分逻辑完全依托企业猪肉购销流水,月交易量越大得分越高,****商贸企业;小型配送商、主营蔬菜副食、猪肉采购量少的本地中小配送企业直接丢分,系统性排斥中小企业;财政部多起投诉判例明确:以食材月度采购/销售金额设置梯度加分,一律认定违规,必须删除。
2.本项目服务是食材配送,并非生猪屠宰、生猪养殖;采购人仅要求供应商交付合格猪肉,只需要供应商提供猪肉检疫合格证明、溯源凭证即可保障食品安全。法律合规路径:供应商完全可向市场合规屠宰企业采购猪肉,****基地/屠宰场,稳定合法采购渠道完全能满足项目全部履约要求;条款变相抬高硬件门槛:中****养殖场、屠宰场,即便长期稳定采购正规大厂猪肉,也丧失该分值;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条件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
3.条款虽写“自有或直接**均可”,但以月度交易额作为唯一计分标尺:
自有屠宰/养殖企业本身购销体量巨大,轻松拿满4分;轻资产配送商即便签订长期稳定供货协议,但月度采购金额偏低,分值极低;表面允许**,实际分值规则倾斜重资产产业链企业,变相排挤流通型配送服务商。
五、倾向性中标企业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疑似倾向性中标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
**白市驿****公司
**商社新世纪****公司
******公司
****集团渝百家农业****公司
******公司
重****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商贸****公司
****公司
**田之乐****公司
新发地耕鸿供****集团有限公司
**小****公司
****公司
****超市有限公司
重****公司

综上所述,我方上述疑问均基于对项目顺利实施的关切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我们诚挚地希望贵方能够审慎考虑上述建议,并期待贵方就上述问题给予书面澄清或做出相应调整。
我方始终尊重贵方在招标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并珍视本次参与机会。如有任何不当之处,敬请海涵。感谢贵方的耐心阅读与宝贵时间,期待您的回复。

本条款考察的是投标人针对猪肉这一具体品类的实际供货能力,而非企业整体的经营规模。单月购销金额直接反映投标人在猪肉品类上的货源组织能力、供应链稳定性和实际供货体量,这些正是本项目肉类食材供应的核心履约要素。这些能力与食材配送项目的履约质量直接相关,是衡量投标人能否胜任本项目的重要依据。本招标文件“自有或直接**”并列设置,对不同经营模式的投标人一视**,不存在歧视或倾向性。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16

四、关于服务人员加分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现有服务人员每有 1 人的得 0.3 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18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投标人与其签订的用工合同、身份证、有效健康证明(如健康证)、投标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6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质疑点:
1.以全体现有服务人员数量打分,以企业总人员规模设门槛
2.社保材料要求变相抬高加分门槛
质疑依据:
1.人员总数多不代表本项目服务质量高,人少但专人专岗、持证齐全的企业反而无分值优势。打分标的是企业全部现有人员总数,不是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87号令允许打分仅针对专门为本项目派驻人员;****公司员工总数作为加分项,属于以企业整体从业人员规模打分,财政部明确判定为违规,直接排斥人员少的中小企业 。
2.强制要求全体人员连续6个月社保完整材料,小型企业人员流动性大,极易丢失分值;且仅考核企业总人数,不考核人员是否专职负责食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评审指标与履约需求脱节。弱化食品安全、配送方案等核心服务需求。因此最高得25分值权重过高。
四、关于纳税信用等级加分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2023年至2025年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分:
具有1个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1分;具有1个纳税信用B级评价证书的得0.5分,具有1个信用为M级为0.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此项累计最高得3分。”
质疑点:
1.排斥新设立小微企业,构成差别待遇
2.社保材料要求变相抬高加分门槛
3.间接以纳税规模区分分值,变相限制轻资产小微企业
4.仅区分A/B/M分级加分,未区分失信主体,逻辑设置失衡
质疑依据:
1.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M级仅两类企业:①新设立不满1个完整纳税年度企业;②无营业收入的企业。A级硬性门槛:企业实际经营满3年才具备参评A级资格,新公司直接无缘A级加分。本项目计分周期2023-2025三年,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食材配送小微企业,永远无法拿到A级分数;初创配送企业只能拿极低M级分值,****商贸企业天然高分,直接违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于以经营年限设置不合理门槛、歧视中小供应商,多地财政局同类条款投诉均判定整改/废标。
2.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明确:评审因素必须和货物、服务质量、履约保障直接相关。食材配送项目核心履约要求:食品安全、冷链仓储、食材检测、配送时效、溯源管理、售后退换货。纳税信用仅代表企业涉税申报合规度,企业纳税信用高低,完全不影响食材新鲜度、食品安全管控、配送服务能力,评审指标与采购需求脱节,属于无效、不合理评审因素。
3.B级、A级通常对应常年稳定缴税、营收规模大的企业;M级多为初创、淡季零营收、轻资产小型配送商。通过分级差异化赋分,客观上优待营收高、纳税多的大企业,变相把纳税额、经营规模作为隐性打分标准,触碰87号令第十七条红线(禁止以营收、纳税额等规模条件设置评审项)。
4.条款只给A/B/M加分,但未对C/D级涉税失信企业设置扣分或限制;采购合规逻辑应为:失信企业限制,守信企业同等认可,而非按经营年限、营收拆分梯度分值。

1、关于服务人员加分条款同提出问题12回复。

2、关于纳税信用等级加分条款:纳税信用等级是评价企业综合信用状况和合规经营水平的重要指标,食材配送企业涉及食品采购、仓储、运输、交付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均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纳税申报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执行层等方面都是息息相关的。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17

二、关于仓库仓储评分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的仓库/****中心在导航距****人民政府(**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6 号)车行路程所需时间在 90 分钟内(含),面积在 1000 ㎡(含)以上且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的具备本项评审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 ㎡ ,(含)得 0.2 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14 分。”标书代写
“单个仓库/****中心面积在 1000 ㎡(含)以上的参与加分,面积在 1000 ㎡以下的不参与加分。”
质疑点:
1.1000㎡最低面积及90分钟车行路程加分门槛严重超出食材配送常规需求
质疑依据:
1.普通学校食材配送,300-600㎡仓库即可完全满足储存、分拣、检测需求,强制1000㎡才具备加分资格,抬高硬件门槛。仓库需冷冻冷藏、检测、分拣功能,属于食材配送必备履约条件,该设施要求本身合规,但搭配90分钟地域限制+1000㎡高面积门槛,抬高硬件门槛,小型合规冷链仓储企业不参与加分,不合理限制中小企业。
三、关于箱式冷链车加分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配备在有效保险期内的自有厢式冷链车配送车辆 10辆得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自有厢式冷链车车辆: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为15分。租赁厢式冷链车车辆:每增加1辆得0.5分,最多为10分。此项累计最高得25分。”标书代写
质疑点:
1.以资产所有权区别分值,歧视租赁模式供应商
2.最高得25分值权重过高
质疑依据:
1.多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案例:食材配送项目区分自有/租赁车辆设置不同分值,均认定投诉成立,要求统一分值标准,****分所有权打分。评判履约能力应当看项目周期内稳定可用冷链车辆数量,而非车辆是否自有。只要提供合法有效、覆盖服务期的车辆租赁协议、保险、冷链资质,租赁车辆完全可以稳定完成食材配送,不会影响食品安全、配送时效。人为压低租赁车辆分值,排斥轻资产、共享冷链配送的中小服务商,属于不合理差别待遇。
2.本项目全部分值均为商务分,单一车辆项占比25%,权重失衡,完全弱化食品安全、配送方案等核心服务需求。因此最高得25分值权重过高。

二、关于仓库仓储评分条款:详见提问内容1回复。

三、关于厢式冷链车加分条款:按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执行。

18

****学校采购有什么关系,用部队采购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排斥潜在企业,建议这个调整,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还是要给企业犯错的机会,不要一票否决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军队采购网截图,其性质是信用记录核查,而非要求投标人具备军队采购资质或业绩。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采采购暂停名单”的情形。该条款在性质上与要求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信用截图完全一致,均属于对投标人商业信誉和履约信用的常规审查,而非对投标人提出与项目无关的特殊资质要求。

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19

致:****、****.一、关于销售收入评分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2025年销售收入每100万元(含)得0.1分,累计最高10分。”
质疑点:
1.企业规模歧视条款
2.与本项目履约无必然关联
3.****集团,缩小竞争范围
质疑依据: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七条:严禁将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总数等企业整体规模指标作为评审因素;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必须匹配采购需求,不得设置歧视性、与履约无关打分项。明确禁止将营业收入作为评审因素,财政部多起投诉判例认定:以营收打分直接排斥中小微配送企业,新成立、轻资产、本地小型食材配送商天然拿不到高分,构成差别待遇。该项评分标准,属于企业规模歧视条款。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商务、评分条件与项目实际需要不匹配、变相限制中小企业、设置地域/资产壁垒,属于差别待遇、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次招标食材配送履约核心是冷链、仓储、食品安全、配送时效、服务人员管控,企业全年销售收入高低,无法证明为本项目的食材保障能力。营收高不代表食材新鲜、配送稳定,营收低的专精小型配送商完全可以满足项目全部需求,该打分项与采购需求严重不匹配。该项评分标准,与本项目履约无必然关联,变相限制了中小企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不得通过规模类打分抬高门槛,阻碍中小配送企业参与竞争。只有年营收上亿的大型企业能拿满10分,中小配送企业分值大幅落后,属于招投标典型“量身定制”控标条款。该项评分标准,****集团,缩小竞争范围。

食材配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稳定的货源渠道、充足的资金周转能力和广泛的供应商网络。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通常意味着其在采购端具有更大的议价能力、更稳定的供货渠道和更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于本项目食材配送,该要求是确保其能够承担高频次、多品类食材供应任务的能力。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0

1、加分项:配送能力; 投标人配备在有效保险期内的自有厢式
冷链车配送车辆 10 辆得基础分 10 分;在此基础上:
自有厢式冷链车车辆:每增加 1辆得 1分,最多为 15 分。
租赁厢式冷链车车辆:每增加 1 辆得 0.5 分,最多为 10
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25 分。
我公司名下有9台自有,那可以得9分吗如果是以租代购的车算自有吗是否可以修改为自有车辆可以加1分,租赁的车加0.5分

按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执行。

21

1、2.2.2条约定:业绩;投标人 2025 年销售收入每具有 100 万元(含)得 0.1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10 分。如果我单个合同是1000万,是否得1分,以此类推如果单个合同只有90万又怎么加分,是否重新明确一下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商务部分业绩中“1.经营业绩”和“2.配送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2

总公司投标,****公司的是否有效

有效。

23

业绩要求部分,****公司连续签订的合同(履约的内容有差异)算一个业绩还是两个业绩

按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要求执行

24

配送业务及证明材料里面的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贵方给出的格式为。“在2024.4-2025.4期间,XX单位向XX单位供给肉、蛋、奶、米、面、油品类的食材,履约情况良好,目前合同己结束。”像是还在履约当中的项目应该怎么填写呢例如合同履约时间为2025年12月至27年12月,目前是26年7月。

投标文件(2)配送业绩及证明材料所填写内容为举例,可根据投标人合同实际内容填写,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5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标法)
问题1 自检室建设,要求提供(1)冷藏功能的留样柜;(2)空调;(3)农药残留检测功能的食品安全检测仪;(4)检测试纸/试剂。
请问此项要求仅体现投标人具备检测设备,不能考察投标人真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检测过程和结果。为保障食品安全,建议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自检报告,系统上传记录及定期三方送检报告

问题2 仓库/****中心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的仓库/****中心在导航距****人民政府(**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6 号)车行路程所需时间在 90 分钟内(含),面积在 1000㎡(含)以上且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的具备本项评审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 ㎡(含)得 0.2 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14 分。仓库/****中心为自有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共同共有产权人均可】、场地照片(必须已投入使用,通水电、摆放货架、产品、计重设备、自检设备等能证明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高德地图截图(显示凌晨 4 点(含)-5 点(含)从仓库/****中心地址****人民政府车行路程所需时间)。 标书代写
请问 投标人提供的自有仓库产权面积有10000平米(已对外出租7500平米协议未提供),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实际使用2500平米,原提供的场地会做无效资料或虚假资料投标处理吗
请问中标后由于特殊原因**场地,不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仓库地址分拣配送,会被终止协议扣罚保证金吗

问题1: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仓库/****中心”提供的仓库/****中心必须为自用,具体要求详见补遗文件。

(2)招标文件未要求中标****配送中心必须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仓库/****中心保持一致。

26

招标文件 第三章 仓库/****中心中 仓库/****中心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出租方应为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场地照片(必须已投入使用,通水电、摆放货架、产品、计重设备、自检设备等能证明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租赁合同(协议)期间****银行****银行回单仅用于证明合同真实性,不限定金额必须一致)、高德地图截图(显示凌晨 4 点(含)-5 点(含)从仓库/****中心地址****人民政府车行路程所需时间)。
请问 产权人为国有企业,整****公司运营对外出租。我司提供(满足上述面积及场地设置要****公司的租赁合同及国有企业的产权证明,是否可得分满足招标文件场地设置要求的转租协议是否可计分 本项目要求应利于**建设大市场促进国有资产盘活。

还须提供产权人(国有企业****公司(出租人/转租人)租赁资产的证明材料。详见补遗文件。

27

招标文件 第三章 仓库/****中心中 仓库/****中心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出租方应为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场地照片(必须已投入使用,通水电、摆放货架、产品、计重设备、自检设备等能证明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租赁合同(协议)期间****银行****银行回单仅用于证明合同真实性,不限定金额必须一致)、高德地图截图(显示凌晨 4 点(含)-5 点(含)从仓库/****中心地址****人民政府车行路程所需时间)。
请问 产权人为国有企业,整****公司运营对外出租。我司提供(满足上述面积及场地设置要****公司的租赁合同及国有企业的产权证明,是否可得分满足招标文件场地设置要求的转租协议是否可计分 本项目要求应利于**建设大市场促进国有资产盘活。

详见提问内容26回复。

28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 条款号2.2.2 肉类食材供应能力(满分6分): 2.****屠宰场)证明资料、2026 年 1 月 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月满足上述****银行回****银行回单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少的为准)。 标书代写
问题1 请问在招标文件挂出前没有与****银行回单记****屠宰场购买过肉类),在招标文件挂出后临时一次性向屠场购买招标文件要求的肉类采购需求,提供满足单月60****银行回单,是否可得满分6分
问题2 本项重点考察投标人的肉类供应能力,建议要求放暑假前2026年6月及以前(放暑假)提供至少连续2个月满足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可得满分,方可体现投标人的肉类供应能力。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 仓库/****中心 条款号2.2.2 (满分14分)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的仓库/****中心在导航距****人民政府(**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6 号)车行路程所需时间在 90 分钟内(含),面积在 1000㎡(含)以上且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的具备本项评审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 ㎡(含)得 0.2 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14 分。标书代写
问题3 招标文件要求8000个平方的场地面积得满分面积之大全中国之最,提高投标人的投标成本, 请问**以及**从事校园食材供应的企业中谁具备单个8000平米的仓库,8000平米如何得来有做过评估吗
问题4 请问在两江新区有1500平米的场地可以为本项目做保障,另外6500平米在**区和**区均满足距离招标文件要求90****学校应急响应要求均在30分钟以内,请问90分钟的车距如何做供应保障 不能在招标文件中误导投标人,要以实际保障为依据制定。

问题1: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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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 条款号2.2.2 肉类食材供应能力(满分6分): 2.****屠宰场)证明资料、2026 年 1 月 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月满足上述****银行回****银行回单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少的为准)。 标书代写
问题1 请问在招标文件挂出前没有与****银行回单记****屠宰场购买过肉类),在招标文件挂出后临时一次性向屠场购买招标文件要求的肉类采购需求,提供满足单月60****银行回单,是否可得满分6分
问题2 本项重点考察投标人的肉类供应能力,建议要求放暑假前2026年6月及以前(放暑假)提供至少连续2个月满足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可得满分,方可体现投标人的肉类供应能力。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 仓库/****中心 条款号2.2.2 (满分14分)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的仓库/****中心在导航距****人民政府(**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6 号)车行路程所需时间在 90 分钟内(含),面积在 1000㎡(含)以上且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的具备本项评审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 ㎡(含)得 0.2 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14 分。标书代写
问题3 招标文件要求8000个平方的场地面积得满分面积之大全中国之最,提高投标人的投标成本, 请问**以及**从事校园食材供应的企业中谁具备单个8000平米的仓库,8000平米如何得来有做过评估吗
问题4 请问在两江新区有1500平米的场地可以为本项目做保障,另外6500平米在**区和**区均满足距离招标文件要求90****学校应急响应要求均在30分钟以内,请问90分钟的车距如何做供应保障 不能在招标文件中误导投标人,要以实际保障为依据制定。

详见提问内容28回复。

30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自有社保人员60人,且社保提供时间要求半年以上,该条款也存在明显排斥中小企业的问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配送司机、检测人员等关键核心岗位需要自有员工能理解,但是蔬菜初分拣、搬运等明明使用劳务派遣或短期临工等对项目整体运营及履约无影响,同时也能减轻企业负担,但确强制要求自有员工,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自有员工人数要求降低至30人以内。

详见提问内容12回复。

31

招标文件商务中要求车辆必须为厢式冷藏车,这个严重背离城市配送的实际需求,部分学校由于车库限高及配送体量,实际小的封闭式金杯冷藏车使用频次更高、更实用。该商务条款明显不合理,且对自有车辆要求这么高,****公司来说也明显有失公允,明显存在排斥中小企业的情况。

详见补遗部分。

32

资格审查中要求提供军队采购网失信、暂停名单截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无关联,即使投标人存在以上失信、暂停名单截图,对应公示上也写明仅限对对应禁止范围、禁止时间有影响,对其他的均不影响,以此为资格强制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有失公允,与国家鼓励营造平等、优质营商环境相违背,建议取消该条

详见提问内容18回复。

33

若中标,合同洽谈期间需要提供人员的无犯罪证明,请明示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该人员的无犯罪证明。

不需要。

34

我公司递交纸质保函的人员需要是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人吗

需要。详见补遗部分。

35

仓库/仓储中心要求提供的涵****分所有列举仓库/****中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的仓储场所属于食品经营活动的场地,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予以载明或备案。

36

您好,此项目中业绩认定评分中,涉及仓库和车辆的业绩****集团****公司的相关资质和业绩感谢解答。

不可以,母公司、子公司属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其资产、业绩、****公司自身,与母、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承继关系。因此,****公司之间不得互借资质和业绩。

37

商务业绩要求中,投标人人履行该合****管理部****委员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内容进行评审。我公司未发生任何不良行为,请问是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无行政处罚的截图即可。

可以

38

我公司开具纸质保函缴纳保证金,现场缴纳的纸质****公司代表,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吗

需要。详见补遗部分。

39

我公司已悉知第五章项目服务需求,****公司需要承诺响应该要求,还需要提供配送人员、车辆、货源能力、仓储位置等证明材料吗

不需要,提供承诺响应第五章项目服务需求即可。

40

本项目不需要报价及折扣率,新点电子投标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如何填写标书代写

可填写“0”或“/”均可。

41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是否包含全部所需承诺是否需要额外提供其他承诺。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五)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42

我公司认为,招标人在“学校采购食材服务”项目(招标金额:4.4亿元人民币)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严重违规及规避监管的行为,具体事实及法律依据如下:
第一,****公司招标,****政府****发改委监管。****政府平台公司,监督人为教委下属重****事务中心,试图通过此种架****发改委部门的法定监管。此行为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纳入法定监管、依法公开采购意向及采购信息的规定。同时,4.4亿元的项目金额巨大,****发改委等部门的严格监督,招标人的做法严重破坏了招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
第二,违规将规模性因素纳入评审,排斥中小企业。招标文件将“自有配送车辆数量、人员规模、体系认证、纳税等级”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关于“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此外,该行为直接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的明确规定,即“****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违反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2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政府有关部门应****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只评审商务部分,采用固定价格,未将价格竞争纳入评审因素。该项目在高达4.4亿元的巨额预算下,仅评审商务部分且采用固定价格,剥夺了供应商通过合理报价进行公平竞争的权利。此举违背了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未能体现市场竞争机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关于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值设置及评审因素量化、细化的合规要求。
请求及主张:
1.请求依法认定本次“学校采购食材服务”项目的招标活动及招标文件违法、违规;
2.请求责令招标人立即暂停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请求责令招标人依法修改招标文件,剔除违规的规模性评审因素,严格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并将价格竞争合法、合理地纳入评审体系;
4.请求依法将该项目全****发改委部门的法定监管程序,纠正其规避监管的违规行为,在彻底纠正违规问题后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
该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第18页、招标文件第49页-58页);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有企业,****学校自筹,监管机制合法合规,不存在“规避监管”的情形。评审因素与大规模食材配送项目的履约需求直接相关,不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或排斥。采用“固定下浮比例+动态基准价”的定价模式,通过多源市场询价确保价格合理性,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的行业通行做法。本项目保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活动。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准备投标材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

43

我公司认为,招标人在“学校采购食材服务”项目(招标金额:4.4亿元人民币)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严重违规及规避监管的行为,具体事实及法律依据如下:
第一,****公司招标,****政府****发改委监管。****政府平台公司,监督人为教委下属重****事务中心,试图通过此种架****发改委部门的法定监管。此行为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纳入法定监管、依法公开采购意向及采购信息的规定。同时,4.4亿元的项目金额巨大,****发改委等部门的严格监督,被异议人的做法严重破坏了招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
第二,违规将规模性因素纳入评审,排斥中小企业。招标文件将“自有配送车辆数量、人员规模、体系认证、纳税等级”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关于“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此外,该行为直接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的明确规定,即“****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违反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2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政府有关部门应****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只评审商务部分,采用固定价格,未将价格竞争纳入评审因素。该项目在高达4.4亿元的巨额预算下,仅评审商务部分且采用固定价格,剥夺了供应商通过合理报价进行公平竞争的权利。此举违背了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未能体现市场竞争机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关于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值设置及评审因素量化、细化的合规要求。
请求及主张:
1.请求依法认定本次“学校采购食材服务”项目的招标活动及招标文件违法、违规;
2.请求责令被异议人立即暂停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请求责令被异议人依法修改招标文件,剔除违规的规模性评审因素,严格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并将价格竞争合法、合理地纳入评审体系;
4.请求依法将该项目全****发改委部门的法定监管程序,纠正其规避监管的违规行为,在彻底纠正违规问题后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
该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第18页、招标文件第49页-58页)

详见提问内容42回复。

44

业绩中仓库、车辆证明,****集团****公司业绩证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函佐证。

详见提问内容36回复。

45

肉类食材供应能力:****屠宰场为A级,经我司咨****屠宰场,并无明确为A级屠宰场的相关资质证明,****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上的定点屠宰代码开头一位是以字母A打头,这是否就应该认定为A级屠宰场。

详见提问内容7回复3。

46

在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候,**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面的开标一览表里面要求填写价格,但是这个项目招标文件里面已经有执行价,请问制作文件的时候开标一览表怎么填写标书代写

详见提问内容40回复。

47

请问需要报名吗没看到报名相关的信息

本项目无须报名。

48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配送能力”评分标准中,要求配送车辆须为“厢式冷链车”。该条款将车辆类型限定为“厢式冷链车”,未将“封闭式冷链车”纳入同等条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的情形,建议修改为“厢式或封闭式冷链车”。
法律依据与论证:
一、从车辆分类标准来看,“厢式”与“封闭式”在功能上具有同等效力
**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0〕383号)明确规定,城市货运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该文件将“厢式货车”与“封闭式货车”并列作为城市配送货车的两种合法类型,二者均具备封闭货箱、防雨防尘、防止食品污染等核心功能,在食材配送场景中并无本质区别。
此外,冷藏车(冷链车)在行业定义上本身即为“封闭式厢式运输车”。这意味着“厢式冷链车”与“封闭式冷链车”在实际构造和功能上具有高度一致性,二者均能满足食材冷链配送的食品安全要求。招标文件仅允许“厢式”而排除“封闭式”,缺乏合理的功能区分依据。
二、从校园配餐国家标准来看,“封闭式”是法定要求
****总局发布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领域的国家标准)明确要求:校园配餐服务企业应“配备满足配餐量和配送方式的封闭式配送车辆与设备”。该标准是校园配餐行业的权威规范,其采用的表述为“封闭式”而非“厢式”,充分说明“封闭式”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认可的合规车辆类型。
三、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来看,该条款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下情形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
招标文件将“厢式冷链车”作为唯一可接受的车辆类型,而将功能相同的“封闭式冷链车”排除在外,该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缺乏必然的适应性——两种车型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上并无差异。该条款实质上是不必要地缩小了合格供应商的范围,使得仅拥有封闭式冷链车的被不合理地排除或处于不利地位,涉嫌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修改建议:
建议将招标文件中的“厢式冷链车”修改为“厢式冷链车或封闭式冷链车”,具体修改位置包括:
第三章评标办法“配送能力”评分标准:“自有厢式冷链车配送车辆”“租赁厢式冷链车车辆”修改为“自有厢式或封闭式冷链车配送车辆”“租赁厢式或封闭式冷链车车辆”。
招标文件中“厢式冷链车”的表述将“封闭式冷链车”排除在外,既不符合国家车辆分类的通行标准,也与校园配餐国家标准的表述不一致,更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禁止以不合理条件歧视供应商的规定。建议贵方对上述条款予以修改,以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详见补遗部分。

49

关于资格审查第4点投标人不****一中(6)被“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cn)列入“军队采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该条款不合法不合规,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依据如下:
1. 违反上位法规定:《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设定的资格条件若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即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中的食材配送项目,与投标人是否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名单没有直接、必然的关联。
2. 超出了法定的资格限制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法定可以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有严格限定,例如: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且情节严重等。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并未被直接纳入这些法定情形之中。
3. ****政府采购的监管要求:这份招标文件属于服务类采购,其资格****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精神。**市及各地财政部门发布的指引均明确,不应将与合同履行无关或非强制性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该条款的设定与之相悖。
请贵单位针对该条款给与回复

详见提问内容18回复。

50

配送业绩签订的三方协议,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供货方我司,****学校,****学校,多个合同,但是发票是开具给甲方采购人的,****学校,是否可行,需要什么作证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商务部分业绩“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指标要求(如有),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使用单位证明。”

51

配送业绩签订的三方协议,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供货方我司,****学校,****学校,多个合同,但是发票是开具给甲方采购人的,****学校,是否可行,需要什么作证材料

详见提问内容50回复。

52

在标书里面人员养老保险证明为拟派人员的在投标单位参保,并提供2026.1-2026.6月连续6个月养老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参保缴纳。投标单位支付劳务费及用工岗位,这个与招标条件里面的投标单位参保缴纳社保冲突,该条款怎么评分及怎么证明呢

****公司为服务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3

你好:
该项目有一条实质性要求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证上增加中****配送中心的地址(招标文件51页,4、投标须承诺——)。****公司****管理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地址存在困难。我公司是否可以提供****管理局核查,并盖章确认的《食品经营仓库异地核查表》,代替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地址

按招标文件执行。

54

1、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是否****公司开具的多张保单,累计3亿元
2、配送业绩,合同是否可以是三方协议,我司为供货方

1、招标文件要求是累计赔偿限额,故可以是多张保单。

2、可以,但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5

提问:本项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分段式上传,其中商务文件整体上传一个文件,客户端要求单个上传文件不大于50M,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条款要求,商务部分资料较多(业绩、人员、车辆扫描件),文件压缩后会导致资料不清晰,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能否将电子版招标文件数据包更改为商务部分按照评分条款分段上传。

本项目将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新增投标文件组成节点,投标人在该节点中上传投标文件。

56

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是否认****集团****公司提供的车辆信息、仓库信息等产权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人提供****集团****公司提供的车辆产权,是否可以认为投标人具备车辆要求能力

不具备。

57

招标文件第51页,评分点仓库/****中心:仓库/****中心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出租方应为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是否表示仓库租赁合同必须为房东直租,不能是转租

还须提供产权人授权出租人/转租人租赁资产的证明材料。详见补遗部分。

58

本项目评分办法:
「配送能力」冷链车辆评分条款违规:
(一)招标文件原文内容:配送能力满分 25 分:自有厢式冷链车 10 台基础分 10 分,每增加 1 台加 1 分,上限 15 分;租赁厢式冷链车每增加 1 台仅加 0.5 分,上限 10 分,自有车辆计分权重是租赁车辆 2 倍。 同时产权限定:自有车辆产权人必须为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租赁车辆加分上限远低于自有车辆。
(二)违反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设定与项目履约无关、不相适应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不得以企业资产规模、固定资产情况设置差别化评审条件,排斥中小供应商。
3.财政部 87 号令第十七条:不得将企业固定资产、自有资产规模作为评审加分因素;评审因素应当与货物服务质量、履约保障直接相关,不得设置歧视性计分标准。
(三)违规核心理由:1.自有、租赁车辆差异化计分构成明显歧视 本项目履约核心要求是:项目服务期内具备足量合规冷链配送车辆、保证食材保鲜及时送达。车辆为投标人自有或长期合规租赁,均能完全满足配送履约需求,车辆所有权归属与配送服务质量无直接关联。招标文件人为设置双倍计分差距,刻意抬高自有车辆分值、压低租赁车辆分值,变相扶持重资产大型配送企业,打压轻资产、采用长期合规租赁运力的中小供应商,构成差别、歧视待遇。
2.以固定资产规模作为加分项属于法定禁止情形 自有冷链车属于企业大额固定资产,本条款本质是用企业资产体量打分,直接违背财政部 87 号令禁止以资产规模设置评审条件的硬性规定,抬高市场准入门槛,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政策。
3.租赁车辆设置加分上限、自有车辆无上限限制,进一步加剧不公平竞争,同等运力条件下租赁模式得分永久低于自有模式,直接剥夺租赁型供应商平等竞争权利。
「服务团队人员」评分条款严重违规:
(一)招标文件原文内容:服务团队人员满分 18 分:投标人自有参保服务人员每 1 人得 0.3 分,累计最高 18 分;要求所有计分人员必须提供投标单位 2026.1-6 月连续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用工合同,仅认可本单位自有参保职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合规用工人员不计分。 条款中计分人员包含分拣、洗菜、搬运、驾驶员等一线普工。
(二)违反法律法规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量化,与履约质量直接相关;不得将普通一线劳务人员自有社保数量设置为评审加分项。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限定供应商用工形式,排斥采用合法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用工模式的投标人。
(三)违规核心理由:1.强制全部一线普工必须为本单位自有参保人员方可计分,排斥合法外包 / 派遣企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可依法采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模式聘用分拣、搬运、驾驶员等流动性一线普工,只要用工主体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落实劳动保护,用工行为完全合法。本评分条款完全不认可派遣、外包人员,****公司自有社保人员计分,直接将大量采用合规外包用工的供应商排除在高分区间外,形成不公平壁垒。
2.以一线普通劳务人员参保人数梯度打分,属于规模歧视 分拣、洗菜、搬运、驾驶员属于基础操作性岗位,并非食品安全管理、品控、项目负责人等核心管控岗位,一线人员数量多少与食材配送质量、食品安全管控、履约保障无必然直接关联。单纯以自有职工人数打分,实质是用企业用工规模筛选投标人,法定明确禁止将用工体量作为评审因素。
3.混淆「企业整体依法参保资格承诺」与「人员数量计分」 政府采购仅可将 “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社保记录” 作为基础资格承诺项(不打分);仅项目食品安全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岗可核查自有社保作为加分依据,一线普工不得设置自有社保人数计分规则。本项目一刀切对所有一线工人统计人数打分,超出合法评审边界。

「配送能力」冷链车辆评分条款按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通知执行;「服务团队人员」评分条款详见质疑12回复。

59

问题一 投标人资格条件:2025年被**市**区三社融合****公司处罚,禁止参与三社融合2025****小学食材采购的投标人能正常参与本次**市两江新区2026****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二)吗
问题二 配送业绩:****政府单位的配送业绩,****酒店****餐饮店、超市的合同业绩可以****酒店供货,****酒店总部的供应合同和发票流水,****酒店的送货点位计分吗
问题三 配送能力:车辆要求35台得满分,车辆过多提高了投标人得参与成本,不利于国家倡导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请问参与本次**市两江新区2026****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二)两个项目投标,同一号牌得车辆可以在两个项目得标书文件中重复提供计分吗

问题一:在满足本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要求的可以参与**市两江新区2026****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投标。能否参与**市两江新区2026****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二)投标的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二:****酒店****餐饮店、超市的合同业绩可以计分。认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商务部分业绩要求。

问题三:这是两个独立项目,不作统一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0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无关信用门槛、地域限制、车型歧视、车辆差别待遇、违规规模打分、社保门槛过高、多仓规则不合理等多项违法违规歧视性条款,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排斥中小微企业、限制市场竞争。现依法请求:

详见提问内容42回复。

61

质疑事项1:资格条件强制要求提供军队采购网失信、暂停名单查询截图,属于与项目无关的不合理门槛
(一)事实理由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军队采购相关信用名单仅适用于军队采购场景,两套采购监管体系独立,规则互不通用。供应商军队采购不良记录不代表本项目履约风险;未承接军供业务的中小配送企业需额外取证,抬高投标门槛。
2.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仅要求核查法定信用平台,未将军队采购网列为强制核查渠道,该要求无法律依据。
3.该资格条件与项目特点、履约需求无关,增加供应商负担,限制中小供应商公平竞争。
(二)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质疑请求
1.删除招标文件中“提供军队采购网未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截图”的资格要求;
2.将信用核查调整为法定信用材料: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食品安全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截图;④投标人近三年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政府采购违约失信书面承诺书。
质疑事项2:冷链配送车辆评分条款限定厢式冷链车、自有与租赁车辆分值差异化设置不合理,限制公平竞争
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配备有效保险期内自有厢式冷链车10辆得基础分10分;每增1辆自有车加1分,最多15分;每增1辆租赁车加0.5分,最多10分,此项最高25分。标书代写
(一)事实理由
1.强制限定“厢式冷链车”计分,排斥合规封闭式冷链城市配送货车,脱离**主城校园配送实际。****小学地下车库普遍限高2.2m-2.5m,常规大型厢式冷链货车超高无法驶入;轻型封闭式冷链配送货车适配校园,符合冷链运输强制标准,履约能力与厢式车无区别,且适配主城限行要求,招标文件按车身形式计分无依据。
2.分值倾斜自有车辆,不认可长期稳定租赁运力的保障能力。签订1年及以上租赁合同的长期租赁车辆,运力稳定,履约稳定性与自有车辆无差异,招标文件一刀切将租赁车辆分值减半,抬高轻资产企业门槛,偏向大型企业。
3.该条款设置不合理限制,不以履约核心能力为评审标准,对中小供应商构成差别歧视待遇。
(二)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设定与采购项目履约无关的商务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质疑请求
1.放宽车辆认定标准,将具备完整冷链设备、合规可入城入校的封闭式冷链城市配送货车,与厢式冷链车同等纳入计分车辆范围;
2.优化租赁车辆计分规则,不再区分自有车辆与租赁车辆分值,租赁车辆同样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重新公示修正后的冷链车辆评审细则,保障具备合规稳定冷链运力的供应商公平计分。

质疑事项1详见提问内容18回复;

质疑事项2详见补遗部分。

62

致:****、****
项目名称: **市两江新区 2026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
质疑事项: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条”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配送能力”评分项的质疑
一、质疑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配备在有效保险期内的自有厢式冷链车配送车辆10辆得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自有厢式冷链车辆: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为15分。租赁厢式冷链车车辆:每增加1辆得0.5分,最多为10分。”标书代写
质疑: 该评分标准将冷链配送车辆限定为“厢式”冷链车,排除了同样具备冷藏冷冻功能的”封闭式”冷链货车参与评分,且未考虑厢式货车在**道路通行受限的实际情况,存在以下问题:
二、质疑理由
(一)“封闭式”与”厢式”冷链车均具备同等冷藏冷冻功能,不应区别对待
******局发布的《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政策解读,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厢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两者在冷藏冷冻功能上并无本质区别,****学校食堂食材冷链配送的温度控制要求。
将评分标准限定为“厢式”冷链车,实质上是将具有同等配送能力的封闭式冷藏货车排除在外,人为缩小了合格投标人的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关于“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二)厢式货车在**道路通行受限,封闭式货车通行更为便利
******局关于货车通行管理的政策,****中心**(含两江新区)的货车限行管理中,新能源中型封闭式货车与厢式货车一同被列入不受货车限行规定限制的车型范围。但在实际通行中,厢式货车(尤其是传统燃油厢式货车)在部分**路段仍面临通行限制,而封闭式货车(特别是新能源封闭式货车)在通行便利性上更具优势。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区域位于两江新区**范围内,若强制要求使用”厢式”冷链车,将导致投标人不得不使用通行受限更大的车型,反而影响配送效率和时效性,与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相悖。
(三)该限定缺乏技术必要性,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
“厢式“与”封闭式“仅体现车辆结构形式的差异,而非冷藏功能或配送能力的差异。招标文件的核心需求是”冷链配送能力”,即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所需的低温环境。封闭式冷藏货车完全具备这一能力,甚至在**配送的灵活性和通行便利性方面更具优势。
将”厢式”作为唯一评分车型,缺乏充分的技术依据,构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所禁止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三、质疑请求
1.修改评分标准:将“厢式冷链车“修改为”厢式或封闭式冷链车“,或统一表述为“冷链车配送车辆”,确保具有同等冷链配送能力的封闭式货车能够参与评分。
2.确保公平竞争:删除对车辆结构形式的不必要限定,以车辆的实际冷藏冷冻功能和配送能力作为评分依据,保障所有具备合格配送能力的投标人享有公平竞争机会。
3.书面答复: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质疑函后,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序号

章节

原招标文件

修改为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7特别提醒:2.7.2.3递补机制(1)

①递补规则:严格按照中标备选候选人名单的推荐排序,由前至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①递补规则:严格按照中标备选候选人名单的推荐排序,由前至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如同时有两个及以上片区需递补的,招标人组织递补人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服务片区。

2

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服务需求七、管理和考核办法(三)递补机制

①递补规则:严格按照中标备选候选人名单的推荐排序,由前至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①递补规则:严格按照中标备选候选人名单的推荐排序,由前至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如同时有两个及以上片区需递补的,招标人组织递补人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服务片区。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商务部分自检室建设

自检室建设 提供检测设施设备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设施设备照片及耗材:提供现场设备摆放照片;

2.购置发票:提供检测设备及耗材在投标截止****银行回单(或付款凭证)。标书代写

自检室建设 设施设备及耗材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设施设备照片及耗材:提供现场设施设备及耗材摆放照片;

2.购置发票:提供设施设备及耗材在投标截止****银行回单(或付款凭证)。标书代写

4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商务部分配送能力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配备在有效保险期内的自有厢式冷链车配送车辆10辆得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标书代写

自有厢式冷链车车辆: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为 15 分。

租赁厢式冷链车车辆:每增加1辆得0.5分,最多为 10分。

此项累计最高得25分。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配备在有效保险期内的自有厢式冷链车配送车辆或封闭式冷链车辆10辆得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标书代写

自有厢式冷链车或封闭式冷链车辆: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为 15 分。

租赁厢式冷链车或封闭式冷链车辆:每增加1辆得0.5分,最多为 10分。

此项累计最高得25分。

5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商务部分仓库/****中心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的仓库/****中心在导航距****人民政府(**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6号)车行路程所需时间在90分钟内(含),面积在1000㎡(含)以上且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的具备本项评审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含)得0.2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14分。标书代写

单个仓库/****中心面积在1000㎡(含)以上的参与加分,面积在1000㎡以下的不参与加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

仓库/****中心为自有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共同共有产权人均可】、场地照片(必须已投入使用,通水电、摆放货架、产品、计重设备、自检设备等能证明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高德地图截图(显示凌晨4点(含)-5点(含)从仓库/****中心地址****人民政府车行路程所需时间)。

仓库/****中心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出租方应为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场地照片(必须已投入使用,通水电、摆放货架、产品、计重设备、自检设备等能证明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租赁合同(协议)期间****银行****银行回单仅用于证明合同真实性,不限定金额必须一致)、高德地图截图(显示凌晨4点(含)-5点(含)从仓库/****中心地址****人民政府车行路程所需时间)。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自用的仓库/****中心在导航距****人民政府(**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6号)车行路程所需时间在90分钟内(含),面积在1000㎡(含)以上且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的具备本项评审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含)得0.2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14分。标书代写

单个仓库/****中心面积在1000㎡(含)以上的参与加分,面积在1000㎡以下的不参与加分。多个1000㎡(含)以上的仓库可累计加分。[举例:如投标人提供三个仓库/****中心,面积分别为1200㎡、1500㎡、800㎡,得分为(1200-1000)/100*0.2+1500/100*0.2=3.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资料:

仓库/****中心为自有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共同共有产权人均可】。仓库/****中心为自有产权证明上面积整体的提供产权证附图;非整体的提供仓库平面测绘报告(含标注平面尺寸)。②场地照片(须为正在使用,通水电、摆放货架、产品、计重设备、自检设备等能证明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提供的现场照片为显示时间、地点的水印照片。照片不低于三张,包含仓库大门、分拣区域、自检室、冻库,反映内容为业务实景);③高德地图截图(显示凌晨4点(含)-5点(含)从仓库/****中心地址****人民政府车行路程所需时间)。

仓库/****中心为租赁的提供:①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出租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等【出租方应为证明材料列明的房产产权人(所有权人、权利人或共有产权人)或房产产权转租被授权人(提供产权人对转租行为的书面确认材料)】。仓库/****中心为产权证明上面积整体的提供产权证附图;非整体的提供仓库平面测绘报告(含标注平面尺寸)。②场地照片(须为正在使用,通水电、摆放货架、产品、计重设备、自检设备等能证明具有冷冻、冷藏储存功能、检测、分拣、管理等功能,提供的现场照片为显示时间、地点的水印照片。照片不低于三张,包含仓库大门、分拣区域、自检室、冻库,反映内容为业务实景)。③租赁合同(协议)期间****银行****银行回单仅用于证明合同真实性,不限定金额必须一致)。④高德地图截图(显示凌晨4点(含)-5点(含)从仓库/****中心地址****人民政府车行路程所需时间)。

6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二)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第八条 定价、价格周期、结算及付款8.1(一)2.议价原则

若三方就基准价出现较大分歧时应**协商。确因基准价无法达成一致,乙方应书面告知采购单位和甲方原因,且乙方仍应在不降低货品质量的前提下,按甲方确定的结算价格继续配送15个工作日后,经采购单位和甲方同意后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

删除

7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定价基本原则及支付方式(二)询价周期

原则上肉禽蛋类、蔬菜瓜果类每半月询价一次,粮食类、油盐辅料及其他类每季度询价一次。

原则上肉禽蛋类、蔬菜瓜果类每半月询价一次,粮食类、油盐辅料及其他类每季度询价一次,特殊时期\情况定价经征求****小组意见后确定。

8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狂框架协议第四条 定价、结算与付款4.2 定价周期

原则上肉禽蛋类、蔬菜瓜果类每半月询价一次,粮食类、油盐辅料及其他类每季度询价一次。

原则上肉禽蛋类、蔬菜瓜果类每半月询价一次,粮食类、油盐辅料及其他类每季度询价一次,特殊时期\情况定价经征求****小组意见后确定。

9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第八条 定价、价格周期、结算及付款(二)询价周期

原则上肉禽蛋类、蔬菜瓜果类每半月询价一次,粮食类、油盐辅料及其他类每季度询价一次。

原则上肉禽蛋类、蔬菜瓜果类每半月询价一次,粮食类、油盐辅料及其他类每季度询价一次,特殊时期\情况定价经征求****小组意见后确定。

10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定价基本原则及支付方式(一)定价基本原则

招标人组织,由学****小组****小组),中标人参与,提前3至5天在两江新区(或相邻****超市、大型农贸市场以及批发市场,同步早上分组前往进行采价,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招标人组织,由学****小组****小组),中标人参与,提前3至10个工作日随机选取在两江新区****超市、大型农贸市场,市内批发市场;同步早上分组前往进行采价(批发市场采含税价),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狂框架协议第四条 定价、结算与付款 4.1定价基本原则

丙方组织,由学****小组****小组),乙方参与,提前3至5天在两江新区(或相邻****超市、大型农贸市场以及批发市场,同步早上分组前往进行采价,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丙方组织,由学****小组****小组),乙方参与,提前3至10个工作日随机选取在两江新区****超市、大型农贸市场,市内批发市场;同步早上分组前往进行采价(批发市场采含税价),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2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第八条 定价、价格周期、结算及付款(一)定价基本原则

甲方组织,由采购单****小组****小组),乙方参与,提前3至5天在两江新区(或相邻****超市、大型农贸市场以及批发市场,同步早上分组前往进行询价:

甲方组织,由采购单****小组****小组),乙方参与,提前3至10个工作日随机选取在两江新区****超市、大型农贸市场,市内批发市场;同步早上分组前往进行采价(批发市场采含税价):

1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市公共**交易网澄清修改区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市公共**交易网澄清修改区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投标截止时间止现场递交纸质****公司授权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标书代写

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6 年 1月至 2026年 6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1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本项目不需要报价及折扣率,新点电子投标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仅为生成电子文件需要,填写“0”或“/”均可。标书代写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共**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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