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张家川县2026年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市政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29.58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对张家川县13个乡镇18个村晾晒场进行硬化,具体为胡川镇胡川村1494平方米、窑上村1819平方米;大阳镇梁堡村1526平方米;**镇韦沟村1084平方米、八杜村2856平方米;**镇四方村1146平方米、西沟村4327平方米;连五乡张家村2694平方米;木河乡秋木村5012平方米、**村3125平方米;川王镇冯家村3341平方米;平**新庄村3334平方米;闫家乡闫家村2165平方米、丁河村2402平方米;马鹿镇**村2874平方米;张棉乡上蒋村2291平方米;恭门镇**村3067平方米;**镇吕湾村3587平方米。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或图纸为准) |
标段信息
| 1 | E620********108****1001 | 529.58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108****1001张家川县2026年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0307723-****0721-018692-2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住建一**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的。 3.6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 3.7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申请人(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标人)取消其预审(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对张家川县13个乡镇18个村晾晒场进行硬化,具体为胡川镇胡川村1494平方米、窑上村1819平方米;大阳镇梁堡村1526平方米;**镇韦沟村1084平方米、八杜村2856平方米;**镇四方村1146平方米、西沟村4327平方米;连五乡张家村2694平方米;木河乡秋木村5012平方米、**村3125平方米;川王镇冯家村3341平方米;平**新庄村3334平方米;闫家乡闫家村2165平方米、丁河村2402平方米;马鹿镇**村2874平方米;张棉乡上蒋村2291平方米;恭门镇**村3067平方米;**镇吕湾村3587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