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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销售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保障交易商合法权益和商业机密,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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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位于**省**县城南6km处,拥有井田11.63km2,地质储量1.2亿吨,可采储量为6195万吨,可采4#、5#、6#、8#、9#、10#煤层,现主要开采8#主焦煤。设计生产能力180万t/年,属高瓦斯矿井。同****煤厂,目前以8#高硫主焦煤为主要产品。企业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公司的管理理念是以人为本、从严治企、追求卓越、争创一流。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幅度(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幅度(元/吨) |
| A标段 | 副产品 | 兴无煤矿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 | 100 | 不限 | 5 | 不限 |
| B标段 | 副产品 | 兴无煤矿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 | 100 | 不限 | 5 | 不限 |
| C标段 | 副产品 | 兴无煤矿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 | 100 | 不限 | 5 | 不限 |
| D标段 | 副产品 | 兴无煤矿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 | 100 | 不限 | 5 | 不限 |
| E标段 | 副产品 | 兴无煤矿 | ****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 | 100 | 不限 | 5 | 不限 |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5元/吨。
|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Qnet, ar)(Kcal/kg) | 水分(Mt)(%) | 硫分(St, d)(%) | 灰分(Ad)(%) |
| A标段 | 焦煤 | 中煤 | ≥2200 | ≤8 | ≤5 | ≤60 |
| B标段 | 焦煤 | 中煤 | ≥2200 | ≤8 | ≤5 | ≤60 |
| C标段 | 焦煤 | 中煤 | ≥2200 | ≤8 | ≤5 | ≤60 |
| D标段 | 焦煤 | 中煤 | ≥2200 | ≤8 | ≤5 | ≤60 |
| E标段 | 焦煤 | 中煤 | ≥2200 | ≤8 | ≤5 | ≤60 |
备注:以上指标仅供参考,以现货质量为准。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前请务必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煤质不稳定,以实发为准。交易商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报名参与特殊副产品交易的用户需主动向委托方提供环评资质以及排污许可证等经营资质,否则不能报名。如因无相关资质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由违规方承担全部责任,****中心无关。
2.报名时间:截止2026-07-23 09:30:00 前
提醒:每日17时至18时平台进行清算结算,期间无法办理保证金交纳,请交易商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交纳保证金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交易商在报名参加交易时,需交纳保证金20万元
2.保证金交纳:参与方通过本企业在中国******银行结算账户中预设的保证金账户,以入金或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点击预告中的链接报名时自动冻结保证金。
3.保证金解冻:交易结束后,未成交参与方的保证金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成交方的保证金在履行交易合同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且经成交双方填报《交收履约单》确认无异议后,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解冻后的保证金,交易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出金或预留交易系统继续使用。
4.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时间:
A标段:2026-07-23 10:00
B标段:2026-07-23 10:05
C标段:2026-07-23 10:10
D标段:2026-07-23 10:15
E标段:2026-07-23 10:20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⑶本场交易允许参与方以基价出价,基价为有效报价起点。
3.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参与交易商可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成交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1)提货地点:****。(2)运输方式:公路,用户自提。(3)提货期限:合同签订付款之日起60日内必须完成拉运。(4)出卖人按时安排买受人拉运,买受人应在限定的期限内逐日、均衡完成提货任务。如不执行,影响煤矿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将扣除其保证金并终止合同。(5)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的90%(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6)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矿方生产,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双方互不追究,视为履行合同完毕。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成交双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委托方须登陆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成交方须登陆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确认完成《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后,交易中心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6-07-25至2026-09-22
B标段:2026-07-25至2026-09-22
C标段:2026-07-25至2026-09-22
D标段:2026-07-25至2026-09-22
E标段:2026-07-25至2026-09-22
(1)价格:现汇含税出厂价。(2)支付方式:①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次日与出卖人线下签订煤炭买卖合同,买受人需将全额货款以现汇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预付到****银行账户,不履行付款约定视同违约,将扣除违约方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付款前需及时联系****确认付款账户,如不按约定付款,买受人需承担相应后果。②合同履行完后,****根据买受人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的煤炭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1)数量:以****的计量结果为准。(2)质量:以****的检验数据为准,发热量在2200±100大卡属于正常范围。
如果存在数量、质量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化验机构化验结果为准。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交易保证金需在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后,才可解冻或用于赔付。
如交易交收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交易商可发起违约赔付,按照《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流程执行。如双方责任未明确或存在争议,****法院提请诉讼。
交易中心仅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交易服务,不承担因交易双方违约产生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1、****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遇政策变化、拉运环境变化、井下生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影响到煤炭购销合同履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中国**煤炭交易网停电、电子故障、电****公司****中心过错引发的技术故障,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交易程序无效,****中心有权对该场次交易全权处理,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如公告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委托企业:王燕林 155****5827
交易中心:冯伟
****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737 139****7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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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