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颐****公司
资所在地:**
债权总额:84,765,263.14元
债权情况
上****集团****公司(**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本金37,136,263.48元、利息42,814,202.76 元(至2024年10月30日),费用 549,492.00 元,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孳生利息4,265,304.89元,债权金额合计84,765,263.14 元。
企业概况
**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营业期限:2001年7月25日至2041年7月24日,法定代表人,马玉凯,注册资金500万元,均已实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508300,企业类型:****公司,注册地址:**市**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8幢-12,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维修,自有房屋租赁,室内装潢服务,绿化工程,计算机维修及综合布线;建筑材料、陶瓷制品、水暖五金、日用百货、家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状态:存续,核准日期:2021年7月6日,登记机关:****管理局。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已在工商登记部门按规定办理年检。
项目担保情况
债权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
出质人**颐****公司以其物业管理收费权为2017-RY-CCMX-FB001号《瑞元资本—颐景园物业管理收费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人为上****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 限公司、陈艳红、陈建铭、陈立军、傅艳,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并已申请执行程序,目前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债务企业破产情况
债务人**颐****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预备谈话阶段。
具体情况****公司对外****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com)。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霍先生 陈女士
联系电话:0451-****0191 ****1071
通讯地址:****岗区红军街10号
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5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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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