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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省)”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第一次)遴选公告
****拟组织开展2026-2027年度“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省)”(以下简称“招采系统”)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第一次)遴选工作,特邀请具有招采系统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配送资格的供应商参与遴选。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省)”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第一次)遴选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参加本次遴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7月21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
七、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以直接按照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见附件1)投递比选申请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自行点击本公告下方链接下载获取比选文件。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与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8: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业务楼415办公室(地址:**市**县富达路531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递交文件的,须提前致电联系人确认收件事宜,防止文件丢失、逾期)。
4.联系人:周老师
5.联系电话:191****5457
6.逾期送达或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比选人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九、评审办法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能否建立配送关系(实质性条款)、产品报价、能否提供退换货服务、送货周期4个要素的优先级依次遴选,即依次按能及时建立配送关系的、产品报价更低的、能提供退换货服务的、送货周期更短的供应商优先。分别对每一种产品遴选中选候选供应商。
若各评选项目优先供应商有2个及以上时,则优先供应商同时进入下一评选项目环节;若所有评选项目评选完成后,优先供应商仍然有2个及以上时,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供应商。
十、结果发布
评选结果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履约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选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采管理系统完成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关于本次采购项目该产品及其他产品的中选资格。
2.供应商关于“退换货服务”评审项目的响应情况将纳入配送服务管理。若后期供应商违反配送服务约定,将取消该供应商后续关于本采购项目中所有产品的配送服务资格及今后一年其作为采购方招采管理系统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的资格。
十二、采购费用支付
每批物资配送到位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出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送货签收单、产品配套资料、配送运输资料、采购合同等,采购方****银行转账支付。
十三、服务期限及价格变动时的服务执行与终止
1.本项目配送服务期限:自遴选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供应商需按本次比选申请文件中响应及承诺的服务内容执行相关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2.服务期内,如产品的配送价格不高于“我省最高参考价”“联动参考价”“****医疗机构采购加权平均价”(三个价格以下统称为“平台挂网价”)之任意价格的,供应商则按本次遴选报价正常供货。
3.服务期内,如产品在招采管理系统中的平台挂网价发生下调,其任意价格低于本次遴选确定的配送价格时,如供应商配送价格能满足同步下调且不高于平台挂网价之任意价格的,配送服务继续执行;否则,关于该产品的配送服务自行终止,该产品重新遴选供应商。
4.服务期内,如产品在招采管理系统中的平台挂网价发生上调,如供应商关于该产品的配送价格能维持原价格供货的,配送服务继续执行;否则,关于该产品的配送服务自行终止,该产品重新遴选供应商。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县富达路531号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191****5457
监督电话:0813-****824
附件:1.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2.资格承诺函
3.诚信承诺函
4.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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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