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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进行“**县南张井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的公众参与公示,项目主要内容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南张井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
**省**县灰岩矿产**丰富,为了优化县域内的矿业开发布局和产业结构,提升矿山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县将县域内全部露天矿山进行兼并重组,设置7个集中开采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县南张井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其中的第四集中开采区。
为促进**县经济发展,****拟在**县于家乡南侧一带建设**县南张井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75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石经理
联系方式:177****7954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30****8978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2yLsHqLbemHNRawgv1RfiQ
提取码:ve4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邮寄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石经理
联系电话:177****7954
通信地址:**省**县于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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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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