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申请办理**市**区燃气老化管道与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卫住建函〔2024〕115号)收悉。****政府2024年第64号专题会议和第91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对**市**区燃气老化管道与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二、建设地点:**区
三、建设期限:2024年9月—2025年7月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天然气管道重点易泄漏处及重要路段燃气管道上方、阀门井内、调压箱(柜)内安装泄漏监测终端1800套,钢制埋地燃气管道安装智能阴极保护测试桩150套,天然气管网末端安装四氢噻吩浓度智能监测仪20套,9座燃气厂站安装云台固定式激光甲烷遥测仪9套,配备智能安全帽200套,将天然气厂站原有45套物联监测设备及55套视频监控接入配套系统等。
(二)构建城市运行安全综合监测预警框架,建设智慧燃气、燃气安全和应急管理3个子平台。
(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括软件基础支撑模块和标准体系建设。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958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4739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筹措。
六、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