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办理**市排水防涝**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卫住建函〔2024〕2号)收悉。****政府2024年第6号专题会议纪要和《关于**市排水防涝**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卫发改发〔2023〕201号),以及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和概算审核报告,现对**市排水防涝**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二、建设地点:**区
三、建设期限:2024年3月—2024年11月
四、主要建设内容:****街南街雨水主管3204米、**至**大道段、**路至滨河路段污水主管1441米、**至**大道段给水主管1024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90座、雨水收集口230个、给水阀门井及市政消火栓井25座。香山街至南苑路段机动车道拓宽至18米,**至香山街段增设非机动车道,**大道至滨河路段局部人行道进行更新改造,恢复拆除的机动车道,同步完善道路标线等交通设施。
五、工程与结构
(一)雨水管道工程
雨水管道采用II级和I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主管总长3204米,其中:D1000管道1463米,D1200管道1741米。拆除**至**大道段原有老旧排水管道,**雨水检查井90座、雨水收集口230座。
(二)污水管道工程
污水管道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主管总长1441米,其中:D600管道1041米,D800管道400米。拆除**至**大道段原有老旧排水管道,**污水检查井54座。
(三)给水管道工程
给水管道采用聚乙烯塑料管,DN315给水主管1024米,DN225给水支管375米。**给水阀门井及市政消火栓25座。
(四)道路工程
**至香山街段约300米,道路两侧各新增2米宽非机动车道。香山街至南苑路段约80米,主车道拓宽至18米,道路两侧各分隔出2米宽非机动车道。南苑路至**大道段约770米,管道埋设后对道路进行恢复重建。**大道至滨河路段约2220米,调整机动车道路面横坡,恢复重建结构层,非机动车道铣刨罩面,局部人行道更新改造。同步配套建设滨**路等交叉路口红绿灯及道路标线,更换老旧路灯311座及电缆等设施。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9305.2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8355万元,其它费用679.2万元,预备费用271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申请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筹措。
七、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市排水防涝**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