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 2026-07-15 22:52:33 在 《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了 **市关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现将原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1、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投标人房源必须为现房。
2、纳税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标书代写
3、交付标准:所有收购房源交付时为现房状态,并在交付前完成消防验收(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无破损、无瑕疵、无遗留施工问题,具备即时入住、即时配租条件,无需任何整改、二次投入。
现变更为:
1、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投标人房源必须为现房。
2、纳税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标书代写
3、交付条件:所有收购房源交付时,必须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达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其他法定条件;房源无结构性破损、无渗漏、无重大遗留施工缺陷,满足即时入住、即时招租使用要求。(投标时提供“关于房源交付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政府****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新义街道府前街485号(花**)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方式:186****24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迎宾路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139****7645
平台网站:www.****.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