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黄花镇高塘路35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省**县湘龙街道大塘村紫晶城二期10栋3012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中标人负责保证项目配套的产品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付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 (3)中标人负责项目配套的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中标人应对提供的项目配套的产品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项目配套的产品包装采用符合中国标准的材料,适于长途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标出装运标记。 (6)每个包装箱的外部应附有一套详细的装箱单正本。每个包装箱的内部应附有装箱单、质量证明书,有关的技术文件,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3.质量要求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项目质保期及运维期三年,中标人中标后十日内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监控、广播)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提供三年原厂售后服务。质保期和运维期均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投标人须向厂商购买,该部分购买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3.3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负责对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和更换故障配件,并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如存储介质出现损坏,中标人须提供新的存储介质,并承诺不回收已损坏的存储介质,损坏的存储介质归采购人所有,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另行计算;同一设备出现两次以上故障时,必须提供同样的全新设备进行更换。 3.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不可抗力除外),中标人及时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或升级等服务。当出现重要或紧急情形时,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现场支援和备品备件服务。其中,免费是指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费用。 3.5质保期满不能视为采购人对合同产品中存在的可能引起产品损坏的潜在性缺陷应由中标人所负责任的解除。产品寿命期内出现潜在性缺陷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成本价对有缺陷的产品和同一批次的产品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4.售后服务4.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24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4.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3质保和运维期内,高考、学考等相关考试工作期间,中标人至少派2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驻点服务,满足处理考试中出现问题的可能;质保和运维期后,中标人所派相关技术人员现场驻点服务,****学校承担。 5.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79774.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项目所有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合格,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993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第二次于第二年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9967.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三次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展东支行(****:430********600000890)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配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安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乙****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作为履约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资料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详尽描述所供产品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并包括部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产品操作和使用。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提供质保和运维期内售后服务保障。质保和运维期内,高考、学考等相关考试工作期间,中标人至少派2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驻点服务,满足处理考试中出现问题的可能;质保和运维期后,中标人所派相关技术人员现场驻点服务,****学校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质保期及运维期三年。 (6)履约验收标准:①验收方式: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②验收须按相关的国际或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人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③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①验收由双方代表在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根据上述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中标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申请竣工验收。设备安装后,要求中标人提供该安装竣工图电子版进行存档。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③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6.1中标人须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6.2中标人如在项目中使用自有知识产权或第三方知识产权,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附相关知识产权清单和证明文件。中标人须提供上述知识产权所涉技术必要的技术文档并提供必要的接口和二次开发工具。采购人因系统功能拓展等需要引入第三方提供服务,中标人须授权第三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上述知识产权。 6.3本项目承载和产生的数据**、相关资料和技术方案等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无权在本项目之外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6.4本项目所产生的数据,其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数据保管责任方主体为采购人,中标人需从平**全及技术角度协助采购人进行数据保管。 6.5知识产权约定:基于采购人项目需求定制建设的内容,或者以采购人项目为试验对象研制的产品,其软件、技术方法及其附属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所有,相应的源代码、数据库、技术文档等在验收时应完整交付给采购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 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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