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30/2023-00298 | 发文时间 | 2023-04-06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固审批(投资)〔2023〕13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批准**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一期)初步设计的函》 | ||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函》(固住建函〔2023〕27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及部****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的《**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市2023****政府项目投资计划、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市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率,提升建筑使用性能,同意实施**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一期)。
一、建设地址
**市市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政府1号办公楼、供电局3号办公楼、供电局4号办公楼、****基地1号宿舍等38栋既有公共单体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101909.8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面积56179.27平方米,外窗改造面积14007.75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面积2590.6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对既有公共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进行保温节能改造。具体为:
****政府1号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3299.5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556.05平方米,外窗改造482.46平方米,更换屋面挑檐装饰板385.51平方米。
供电局3号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1519.5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884.9平方米,外窗改造362.34平方米。
供电局4号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2324.7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390.52平方米,外窗改造362.34平方米。
****基地1号宿舍:改造建筑面积1210.8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085.38平方米,外窗改造186.3平方米。
****基地2号宿舍:改造建筑面积2224.9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437.27平方米,外窗改造315.54平方米。
****基地3号宿舍:改造建筑面积3794.6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694.52平方米,外窗改造655.3平方米。
****餐厅:改造建筑面积1725.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231.17平方米,外窗改造211.32平方米。
****中队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6273.7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3461.57平方米,外窗改造628.56平方米。
****医院门诊楼:改造建筑面积3351.55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470.83平方米,外窗改造344.02平方米。
北塬派出所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926.06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457.32平方米。
****水务局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2931.0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591.89平方米,外窗改造460.98平方米。
****服务中心北办公楼(北楼):改造建筑面积497.28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473.73平方米。
****服务中心南办公楼(南楼):改造建筑面积406.7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371.18平方米。
****大队食堂:改造建筑面积1180.23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037.04平方米,外窗改造185.16平方米。
****政府2号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969.48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826.92平方米,外窗改造110.34平方米。
****储备库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1900.4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044.94平方米,外窗改造265.05平方米。
****区委2号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1139.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819.99平方米,外窗改造57.5平方米。
****医院医技楼:改造建筑面积2148.84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385.07平方米,外窗改造315.9平方米。
****大队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1180.84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936.22平方米,外窗改造190.44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590.42平方米。
****中心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4124.35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890.37平方米,外窗改造459平方米。
****政府3号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1073.5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127.26平方米,外窗改造99.09平方米。
****区委1号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2873.3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751.47平方米,外窗改造540.65平方米。
****大队17号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5338.44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212.04平方米,外窗改造753.3平方米。
****大队18号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5768.7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283.29平方米,外窗改造735.48平方米。
****大队19号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5768.76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283.29平方米,外窗改造735.48平方米。
****大队20号宿舍楼:改造建筑面积3216.3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358.12平方米,外窗改造499.26平方米。
****大队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3906.8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000.88平方米,外窗改造541.8平方米。
****大队礼堂:改造建筑面积1797.24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461.7平方米,外窗改造93.96平方米。
****大队司训楼:改造建筑面积3319.68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524.53平方米,外窗改造525.9平方米。
****中心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2978.58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607.72平方米,外窗改造334.92平方米。
****公路段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2253.67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267平方米,外窗改造339.12平方米。
北塬派出所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4461.59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511.5平方米,外窗改造695.88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1213.46平方米。
原****管理所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304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821.6平方米,外窗改造427.68平方米。
****执法局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1349.73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898.27平方米,外窗改造293.91平方米。
****教育局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2725.45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870.68平方米,外窗改造661.56平方米。
******局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5682.47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2334.96平方米,外窗改造732.78平方米。
****交通局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2635.3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1657.05平方米,外窗改造332.34平方米。
****餐厅:改造建筑面积588.22平方米,外立面节能改造618.35平方米,外窗改造72.09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329.4平方米。
****政府1号办公楼、供电局3号办公楼、供电局4号办公楼、****中队办公楼、****水务局办公楼、****服务中心北办公楼(北楼)、****服务中心南办公楼(南楼)、****政府2号办公楼、****储备库办公楼、****区委2号办公楼、****大队办公楼、****政府3号办公楼、****区委1号办公楼、****大队办公楼、****公路段办公楼、北塬派出所办公楼、原****管理所办公楼、****执法局办公楼、****教育局办公楼、******局办公楼、****交通局办公楼外立面保温板均采用60毫米厚石墨基EPS保温板,****基地1号宿舍、****基地2号宿舍、****基地3号宿舍、****餐厅、****医院门诊楼、****大队食堂、****医院医技楼、****中心综合楼、****大队17号宿舍楼、****大队18号宿舍楼、****大队19号宿舍楼、****大队20号宿舍楼、****大队礼堂、****大队司训楼、****中心综合楼、****餐厅外墙保温均采用60毫米厚050级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保温板与原基层墙均采用满粘粘接胶浆连接;保温板面增设标准网格布两层,首层楼保温板面采用加强网格布一层、标准网格布两层;外保温系统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并完全覆盖保温材料,首层楼防护层厚度不小于15毫米,其它楼层防护层不小于5毫米,每层楼板窗上口30厘米处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外****政府1号办公楼、****水务局办公楼、****政府2号办公楼、****区委2号办公楼、****政府3号办公楼、****区委1号办公楼、****教育局办公楼采用真石漆外,其余均采用丙烯酸涂料面层。北塬派出所宿舍楼、****大队办公楼、北塬派出所办公楼屋面保温均采用70毫米厚石墨基EPS保温板+30毫米厚C2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3毫米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两道。所有公共建筑窗户均采用塑料型材中空玻璃窗(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政府1号办公楼、****政府3号办公楼、****区委1号办公楼、****区委2号办公楼及室外现状已破损的采暖管道及散热器。
本项目保温材料防火等级均需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
四、招投标方式
依据《关于批准**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固审批(投资)〔2023〕7号)确定的方式执行。
五、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104.3万元。其中工程费2783.6万元,其他费217.1万元,预备费103.6万元。
资金来源:依据市财政部门意见,从2022年度中央财政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安排2233.11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871.33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配套207.654万元,**区配套360.216万元,议军会讨论解决275.913万元,****供电局配套27.552万元)。****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债务和欠款欠薪行为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可在批准概算内调剂解决,批准的概算投资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按规定到**区统计部门办理项目登记,做好项目建设统计表报送工作。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后续申报工作。
附件:**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一期)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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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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