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芦溪县银河镇墨溪村何家圳村河下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招标公告(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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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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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澄清补遗
文件下载 标书代写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县]**县银河镇墨溪村何家圳村河下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招标公告(网)

投资项目代码:****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9****1719
招标代理名称: ****
招标代理负责人: 彭毅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8****7715
监管部门名称: ****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0799-****011
交易中心名称: **市政****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799-****936
【信息时间: 2026-07-22】


**县银河镇墨溪村何家圳村河下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项目名称)**县银河镇墨溪村何家圳村河下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银河镇墨溪村何家圳村河下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以 关于**县银河镇墨溪村何家圳村河下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芦水字〔2026〕6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县银河镇墨溪村何家圳村河下村供水管网延伸工程 。

2.2 建设地点: **县银河镇 。

2.3 项目基本情况: 在银河镇墨溪村、何家圳村、河下村**铺设DN200供水管长5060米(墨溪村2600米、何家圳村2460米),DN160供水管长3560米(墨溪村600米、何家圳村2060米、河下村900米),DN110供水管长11800米(墨溪村4200米、何家圳村5400米、河下村2200米),DN63供水管长14080米(墨溪村10230米、何家圳村1050米、河下村2800米),DN50供水管长1620米(墨溪村1620米),DN32供水管长11100米(墨溪村6000米、何家圳村2800米、河下村2300米)以及道路破除和恢复等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一切工程。)

招标金额: 588.90 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一切工程、划为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20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2月26日。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

2.7 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标书代写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要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保缴纳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如拟派注册建造师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注:五险一金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8)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0)投标人在开标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因弄虚作假、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受到任何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1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含证书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含证书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否决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虚假投标论处。投标人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相应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①投标人使用特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核查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②投标人使用一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核查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15人以上。③投标人使用二级或三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核查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3.2施工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https://www.****.cn)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省公共**交易网清晰截图,未提供者按无效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6日(**时间)在**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时间,下同),开标地点为 **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电子标服务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如有其他发布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

8.1本项目新增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8.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8.3中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必须严格审查把关。

8.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2、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企业单位人员。3、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7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8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有)、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9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8.10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8.11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8.1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8.13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8.14依据《****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号)****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8.15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8.16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8.17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县银河镇

联系人: 龙飞

电话: 139****1719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县**路(红绿灯入口处)7楼

联系人: 彭毅

电话: 138****7715

行政监督: ****办公室

电话: 079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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