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 城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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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招标公告编号: I130********475****2001 来源平台:[平台内] 公示发布日期:2026-07-22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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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00:00 2026-08-11 08:40

**县 **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 **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已由****科学技术局以**发改投资[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通过申请一般债券资金**级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588.27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5140.24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内八条路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共计10.155公里。主要对道路病害严重的位置进行挖补处理后,路面全断面铣刨面层后重铺沥青面层,完善沿线交安设施,同时对人行道、路缘石、检查井、绿化等附属设施出现损坏位置的进行修复。建设地点:位于**县**。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并做好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197.5884万元,其中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57.3484万元,**工程费(5140.24万元)最高限价 :按费率**工程费费用的100.00% 。 2.3计划工期:3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周期:37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3.5自2023年7 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市政公共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准);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互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自2023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市政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与企业资格业绩不通用。 标书代写
3.1.7其他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5 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银行资信证明。 。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2 00:00至2026-07-26 23:59(**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1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9.2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9.3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 **** 、****提出,联系人:褚彦齐、谭凤民,联系电话:0312-****810、0312-****6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招标办

电话:0312-****109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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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县冲之大街120号 地址: **市**区花乡高立庄616****中心D座3层326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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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褚彦齐

项目负责人: 谭凤民
电话:

0312-****81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6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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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126.com

电子邮件: ****@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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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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